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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25 09:45信息来源:江汉区财政局字体: [ ]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财政信息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关于印发2019年江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群众满意率,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研法规科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协调和组织工作,预算科、国库科、会计科、综合科、采购办等相关科室负责各自职责内的财政信息公开,各科室均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局积极对接“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武汉市财政局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等政务服务平台,并借助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江汉区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机制,联系、沟通、协助局各责任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将《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五)主要信息公开情况

        1、部门基本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链接部门网站,将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办公电话等均予以公示。

        2、财政预决算。在区政府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2019年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8年本级决算和部门决算全部予以公开。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2019年江汉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共14个项目,与2018年基本一致,无增减项目。

        4、政府采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设置政府采购栏目,跳转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分网站,2019年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公告、成交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均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全部予以公开。

        5、双随机一公开。按照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工作计划和检查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资讯栏目予以公开,2019年公开了6个事项的检查结果。

        6、政府债务信息。按照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了2018年末江汉区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表。市列区用的政府债券信息按照管理权限,由市财政局予以公开。

        7、行政处罚。2019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中,对2家中介机构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江汉区政府采购”微信平台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349.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却终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切实完善以江汉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以“江汉区政府采购”等微信平台为辅助的公开体系,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江汉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