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1-20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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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武审改办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审改办〔2016〕5号)和《关于全面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1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1年2月至12月
二、抽查范围对象
抽查范围为区管辖的各类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抽查对象名单根据我局录入的检查对象库由“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随机抽取确定。
三、抽查内容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文件的要求,参照市人社局双随机工作计划及事项清单,对随机抽查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附件)。
四、抽查实施
(一)、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的检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特定业务的检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检查等五项抽查事项的抽查结合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同时进行。
(二)、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对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行为的检查等三项抽查事项结合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三)、对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对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的检查;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对集体合同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检查;对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检查;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检查;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对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检查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检查;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检查等十一项抽查事项结合劳动用工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进行抽查。
四、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系统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表:江汉区人力资源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