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7-14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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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29)整改情况的公示 |
江汉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29)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内容
反馈意见五: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坚持不懈抓好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企业非法排污整治等专项治理,认真落实长江、汉江禁捕重要政治任务。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加快完善岸电设施建设,确保应用尽用。
二、整改目标
严格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良好。完成全市长江汉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岸电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捕”和汉江禁捕任务。
三、整改情况
区发改局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行动方案,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共生,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协同协调、共建共享,传承文化、凝心聚力的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管理,按要求将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各责任部门,规定整改时限,做到整改目标客观明确、科学合理,整改措施紧盯问题、落细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化工行业审批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发改工业〔2019〕244号),经核实,辖区内无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江汉区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化工行业政策,加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准入管理,确保辖区内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准入合规合法。
(二)推进船舶岸电建设,持续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江汉区积极推进长江流域港口岸电建设。国网湖北公司在王家巷码头投资建设的岸电装置全年充电量达25万千瓦时,可减少燃油消耗近百吨,长江海外公司将旗下长江壹号、长江贰号、维多利亚5号等五艘游船的受电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减少了燃油消耗,大幅降低二氧化碳气体排放。
召开港口船舶污染物防治联席工作会,开展联合执法,对武汉关码头、集家嘴码头、武汉市长江航运专用码头、长航武汉公安警备码头、轮渡王家巷码头进行船舶岸电设施和污染物防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趸船污水的收集处置,市轮渡公司投资3000万元打造了一条专门用于污水收集清运的船只“轮渡环保1号”,对集家嘴码头、王家巷码头、武汉关码头的轮渡码头趸船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按时收集,集中清运,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排长江。
(三)强化禁捕监管力度,积极宣传营造禁捕禁渔氛围
认真贯彻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政策方针,江汉区召开了长江禁捕工作推进会,布置长江禁捕工作。先后组织多次专项执法行动和夜间水域巡查,共出动执法力量5000余人次、警力110余人次,执法车207台次,检查农贸市场商超经营户5000余家次、酒店餐饮单位9000余家次、网络平台内网店2000余家次、网站21家次,巡查江堤累计1300余公里。驱离违规垂钓人员119人次、处理涉渔投诉3起、没收多钩60余口、放生渔获物10余公斤。
发放禁捕宣传资料1760余份,悬挂横幅12条,安装宣传展牌13块(其中固定式1块),张贴海报35张,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号、楼宇电视宣传14次,辖区各农改超农贸市场都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禁售野生鱼类标语。
(四)落实执法巡查制度,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严格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开展河道采砂日常值班和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24小时采砂执法巡查,共计362次,出动车辆 362台次,巡查人员2137人次,与汉阳区、江夏区、经开汉南区、洪山区联合执法144人次,艇次24次,辖区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7天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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