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07-12 1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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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3)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
江汉区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3)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一、反馈内容
反馈意见二: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指出,武汉市要铁腕治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目前,武汉市产业结构仍然偏重,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化比例偏低。
二、整改目标
整改目标: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产业经济质量效益,保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同步发展。推动重型柴油货车完成尾气治理,公交车更新或新增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
整改措施:
1.区发改局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加快做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继续调整全区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使用。
2.区科经局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3.区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整改情况
区发改局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管理,组织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落细落实各项整改目标。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设华中区块链产业园,集聚优必选、深兰科技等人工智能独角兽企业以及武汉奇书科技、武汉深海弈智科技等企业,形成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创新产业链和服务生态。集聚武汉云、中国电子、武汉大数据产业公司等企业,合力助推“智慧江汉”建设,打造领先全国的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平台。2020年争取到市级部门支持,发放成长型工业企业贷款贴息140.88万元,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协助武汉荒井密封件制造有限公司申报市经信局“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已拨付该企业密封件生产扩能项目资金167万元。不断推进我区工业企业进行改造升级,增加高附加值的优质产品。
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增强科技企业培育力量,提升创新发展潜力,全区现有登记在案众创孵化载体31家,其中国家级众创孵化载体4家、省级众创孵化载体10家、市级众创孵化载体4家;市级企业研发中心7家,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2家。截至目前,根据省科技厅通报,武汉四维空间、邂尔众创空间等2家众创空间获得省级众创空间认定;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49家,技术合同登记385条,累计金额19.01亿元。
三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建设。自2018年开展新能源基础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以来,江汉区已建成充电桩约5400个,集中式充电站40余座,极大地方便了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充电需求;持续推进分散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江汉区现有79个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总功率约2600千瓦,有效地降低了碳排放,为“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江汉贡献。
四是提高新能源公务车占比。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武政办〔2018〕12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务用车更新(配备)工作的通知》(鄂管文〔2021〕72号)要求,区属各部门在更新公务用车时,须严格按照30%比例配备新能源汽车,尤其是机要通信用车、定向执法执勤用车和离退休干部用车在更新时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
五是完成尾气治理奖补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19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2019〕1号)和《武汉市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9〕14号)的要求,制定了《江汉区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奖补工作方案》,落实配套资金130万元。近年来,江汉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经过认真排查梳理,全区符合治理补助标准的车辆为17台,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治理验收工作,并取得市财政奖励补助11.22万元。为了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江汉区定期开展尾气路检执法工作,从抽检结果来看,尾气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7天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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