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1-26 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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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江汉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汉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表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负责依法治理(普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承担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司法所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及下属0家基层单位组成。此次公开内容涵盖本机关及下属 0家基层单位经费预算。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司法局共有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全额事业参公人员编制0人、事业人员编制0人。2018年12月在职人员实有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 0 人)。退休人员实有数37人,离休人员1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09.96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7.32万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9.96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09.96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7.32万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209.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061.46万元,项目支出1148.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2550.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5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8.9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6.52万元。
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609.8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4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60万元;
4、其他支出23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209.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61.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9.51万元,增长5%。
(二)项目支出1148.5万元。主要包括: 经常性项目支出1148.5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3.95万元,增长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司法所业务经费及法律援助经费有所增加。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31.90万元;
(二)基层司法业务491.13万元;
(三)普法宣传122.95万元;
(四)律师公证管理155.52万元;
(五)法律援助111万元;
(六)行政运行(不可预见经费)2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1.46万元。其中:
(一) 人员经费1777.47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609.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6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83.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8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15万元。包括:物类31万元,服务类84万元,工程类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3430.38平方米。(其中自有局办公大楼建筑面积3339.87平方米,自有司法所业务用房90.51平方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09.96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9.2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司法辅助服务(聘请法律顾问)及社会管理性服务(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9年江汉区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包括局机关及下属0家基层单位。
二、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与去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去年持平,用于保留执法执勤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功能分类科目: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常用的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大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对应具体职能活动和事业发展安排支出。
(八)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财政部从2018年1月1日起启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均设置“类”、“款”两个层级,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利于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衔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公开。各部门公开预算信息采用的是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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