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15 08:30信息来源:区司法局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江汉区司法局进一步提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拓展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在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信息办负责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政务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政务信息更新及时。同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科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开展“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现区司法行政系统新作为新风貌,提升群众对法治宣传的知晓率、法治创建的参与率,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2019年12月6日上午,江汉区司法局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邀请江汉辖区各街道居民群众代表走进江汉区司法局看现场、听讲解、建良言。
(二)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为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江汉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建议案、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政办〔2019〕3号),全面做好2019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江汉区司法局制定了《2019年江汉区司法局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建议案、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公众获知信息。
(三)做好双随机公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武审改办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审改办〔2016〕5号)和《关于全面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18〕4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部门职能,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6项,确定检查时间、检查范围、责任科室,并将抽查计划及抽查方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公众实施监督。
(四)做好公共资源配置公开
对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信息主动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武汉市中星公证处简介、地址及联系方式,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
(五)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在江汉区司法行政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将全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财政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做到财政支出公开透明,方便国家社会监督。
(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宣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各部门职责、法律依据、工作流程等在江汉区司法行政网上进行公开。机构改革后,司法局已成为全面依法治区的牵头机构、法治政府的参谋机构、法治社会的推动机构,正在向“一大统筹、四大职能”的方向加快转型,为增强局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及覆盖面,全面履行江汉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将局微信公众号名称“江汉区司法局”修改为“江汉法治”。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截至目前,在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37条,部门业务信息9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外公开对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律师事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微信工作平台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