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01-10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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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年江汉区政府办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对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精神、会议决定事项及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收发文电的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及所确定目标任务的分解;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区政府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文稿等起草工作。
5、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意见、函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示。
6、遵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7、负责组织和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区长专线电话受理工作和网格化监督管理,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9、负责市、区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涉及区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建议议案、提案的分解、督办和回告工作。
10、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街道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及上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及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协调工作。
11、负责协调服务辖区金融机构,为江汉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培育和服务拟上市企业。
12、负责全区民族、宗教状况及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积极协调民族关系,加强对全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行政指导、执法监督。
13、负责制定全区侨务工作规划,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组织海外华人、华侨和归侨侨眷参与江汉区建设,积极做好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14、负责编制全区外事工作计划,负责审查报批因公出境材料,审定因公出境费用,承办出境手续,做好出境人员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
15、负责区政府依法行政具体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办理涉及区政府的各类诉讼案件;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
16、承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金融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秘书科、综合科、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民族宗教事务科、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科、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行政编制30人,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21人。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45.41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5.2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245.4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5.41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5.2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245.41万元,支出结构为:基本支出908.41万元;项目支出337.00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245.41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08.4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维持日常工作运转,采购商品和服务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493.25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59万元。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96.57万元。用于日常办公、邮电、交通、公务接待、会议、日常维护。
(二)项目支出337万元。
1、编印调研文集经费4万元,用于编印区政府年度调研论文集。
2、督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督查督办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执行完成情况、各级领导重要批示件完成情况、重要会议决议;分解、督办及回告各级有关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建议案、提案。
3、民族宗教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开展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调查研究,协调民族关系,加强对全区民宗事务管理的行政指导,促进民族团结。
4、培训工作经费6万元,用于加强对区政府序列各单位办文办会及协同办公业务培训。
5、区级政府公报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区级人民政府公报的编印、发放。
6、外事侨务工作经费6万元。用于全区外事侨务日常工作。
7、信息工作经费6万元,用于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集、上报及公文流通、信息平台日常维护工作。
8、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经费90万元,用于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政府应急办、区长专线日常工作;公共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调保障。
9、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区政府招商、安商、稳商,宣传推介江汉,引进大型企业。
10、政府工作报告及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政府工作报告调研、起草、制发工作及协调年度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具体工作。
11、政务公开及政务全委会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建设、全区信息公开培训。
12、重大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用于组织全区重大课题、重大项目调查研究活动。
13、专项工作经费70万元。用于综合协调及服务保障,处理重难点工作及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党支部、工会开展活动;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支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
14、全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法制办工作人员各类业务培训费6万元,用于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15、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转工作经费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相关费用5万元,用于区内行政复议案件、代表区政府答复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16、政府常年律师费用及行政、民事诉讼案件办理费用27万元,用于聘请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以及办理行政、民事诉讼案件中实际产生的费用。
17、政府雇员及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区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运转及政府雇员的福利待遇,以及召开各类专家咨询论证会的会议费。
18、仲裁委员会经费16万元,用于依法办理涉及民生、企业案件的仲裁法律服务,以及江汉仲裁分会的日常运转费用。
19、民族宗教涉疆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协调处理民族事务,开展援藏援疆等对口帮扶活动。
20、五小专班整治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开展“五小”综合整治,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和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整治;进行针对性行业监管、守控,印制宣传资料以及日常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0万元。包括:物类62万元,服务类28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项目、公共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7.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政府办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包括政府办机关。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7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接待外省市党政代表团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减少原因主要为: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比去年减少、节省油费开支。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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