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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10-24 18:28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8-10-24 18:28 发布时间:2018-10-24 18:28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江汉区委、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汉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文[2015]1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对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精神、会议决定事项及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收发文电的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及所确定目标任务的分解;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区政府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文稿等起草工作。

        5、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意见、函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示。

        6、遵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7、负责组织和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区长专线电话受理工作和网格化监督管理,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9、负责市、区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涉及区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建议议案、提案的分解、督办和回告工作。

        10、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街道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及上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及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协调工作。

        11、负责协调服务辖区金融机构,为江汉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培育和服务拟上市企业。

        12、负责全区民族、宗教状况及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积极协调民族关系,加强对全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行政指导、执法监督。

        13、负责制定全区侨务工作规划,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组织海外华人、华侨和归侨侨眷参与江汉区建设,积极做好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14、负责编制全区外事工作计划,负责审查报批因公出境材料,审定因公出境费用,承办出境手续,做好出境人员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

        15、负责区政府依法行政具体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办理涉及区政府的各类诉讼案件;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

        16、承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金融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秘书科、综合科、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民族宗教事务科、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科、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目前在职实有人数30人,退休人员20人,临时聘用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备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55万元,支出总计150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96.34万元,增长6%,支出增加349.73万元,支出增长23%,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有在编人数增加且基本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万元,占本年支出73.9%;项目支出392万元,占本年支出26.1%。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5万元,支出总计15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6.34万元,增长6%,支出总计增加349.73万元,支出增长23%,主要原因是实有在编人数增加且基本支出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9.73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实有在编人数增加且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2万元,占7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万元,占18.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万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占6.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614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502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06%。其中:基本支出1110万元,项目支出39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调查研究工作经费27万元。用于组织实施全区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经费;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印调研文集;参加调研培训,购买书籍资料。

        (2)民族宗教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民族宗教各种节日慰问费;民族宗教信访接待、协调稳定工作;宗教教职人士生活困难补助、少数民族补贴;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费。

        (3)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经费120万元。用于中接访工作元;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安全保障协调经费;区政府总值班室办公设备更新,提档升级;应急预案起草、修订、编印宣传资料及会议资料;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及褔利。

        (4)信息工作经费11万元。用于中信息采集、印发;信息平台维护费;政务公开信息人员工作经费;征订报刊杂志。

        (5)专项工作经费66万元。用于党建工作;协调工作经费;临时人员工资及福利;综合保障经费。

        (6)督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省、市、区级领导对重大议案、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检查费;市政府督查专项工作资料汇编;督查工作议提案交办会;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

        (7)招商引资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招商洽谈及学习交流;会务资料、日用品、会场安排以及劳务费用;接待外省市党政代表团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印制有关宣传资料。

        (8)外事侨办工作经费6万元。用于华侨开展联谊活动经费;政策法规学习经费;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经费;对特困归侨侨眷慰问工作经费。

        (9)法制工作经费48万元。用于中政府常年律师费用及行政、民事诉讼案件办理费用;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转工作经费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相关费用;全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法制办工作人员务类业务培训费;政府雇员及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

        (10)仲裁委员会工作经费16万元。用于常办公经费;聘用人员工资;信息网络及软件维修。

        (11)追加回族少数民族清真肉食补贴70万元,用于发放少数民族清真肉食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为预算的86.9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6万元,为预算的260%,比预算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是据实结算。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2.6万元。其中:住宿费1.14万元、差旅费1万元、杂费0.45万元。主要用于赴深圳、香港和澳门开展2017鄂港澳粤经贸合作洽谈活动团组1个、1人次;赴台湾参加新夏客节及洽谈苗栗县18乡镇农户“汉购网”销售农产品事宜团组1个、1人次。通过鄂港澳粤经贸合作,充分利用我区与香港、珠三角地区的经济互补性,宣传我区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推动部分重点在谈在建项目。通过赴台湾苗栗县参加基层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与台湾苗栗县南装乡基层群众的交流,探讨了经贸发展及管理模式,洽谈相关合作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预算的84.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3万元,为预算的84.3%,比预算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可能减少公车使用。主要用于保留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2.26万元;维修费5.38万元;过桥过路费0.06 万元;保险费0.7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为预算的3%,比预算减少2.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可能减少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外省市党政代表团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

        2017年度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09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兴宁区交流学习轨道交通及棚户区该改造的接待工作1批次11人次(其中:陪同3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万元,降低13%,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2.6万元,增长26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7万元,降低15.7%,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2.91万元,降低97%。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以实际列支为主,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可能减少公车使用,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可能减少公务接待。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万元,比2016年36.95万元增加109.05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是调整了公务支出的科目和结构,原来在运保中心集中核算的项目现单独列支各部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实物保障用车1辆。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参谋辅政积极有为

        主动适应政府工作新常态,主动对标办公室工作新要求,身在兵位、心为帅谋,立足大局、服务大局,为区政府科学、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精心组织重要会议。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把好区政府重要会议关口,全年共组织区政府全体会议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28次,研究讨论区政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41项,议定决策139项,通过率98.58%,区政府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以文辅政服务决策。围绕江汉区重点发展工作,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供区政府决策参考。圆满完成区政府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述职、《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文稿起草任务,并指导、协调各战线起草各类综合文稿百余篇,采用率达100%,较好发挥了以文辅政参谋作用。三是准确及时报送和公开政务信息。全方位捕捉和收集全区重要事项、重大工作动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和区委报送质量高、内容精的信息,并同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工作,政务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在全市和全区名列前茅。

        二、政务督查扎实有效

         全面推进区政府办公室“大督查”格局,切实履行“抓落实”的基本职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魄力和决心,狠抓政府工作报告执行、为民办理实事推进、人大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议提案办理、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等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有效督促各街道、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落实工作。在做好政务督查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度参与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回头看,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审,经济指标专项调度等重大专项工作,全程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确保有关部门、街道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服务保障周密细致

        秉持“细微处见真章”的理念,有力有序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区政府高效运转、政令畅通。一是统筹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着眼于富裕、活力、美丽、幸福新江汉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联系,统筹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调查研究、专题研判、现场督办、实地检查等各类政务活动,确保领导同志深层次、全方位、多渠道掌握了解实情实况,有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全力做好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江汉区“红色物业”建设等重大接待任务,化解突出信访积案,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推进华氏集团非法集资案化解工作。加强政务值班和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全年未发生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全区安全稳定形势总体向好。三是努力提高文书档案和后勤保障水平。认真贯彻精文简会和机要保密要求,把好文件的质量关、数量关、程序关和安全关,从严从实做好公文,特别是涉密公文的收发、流转、归档、销毁工作,区政府机关全年未发生失密泄密事故。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工作建设,制发《江汉区人民政府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和《江汉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编制《江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推动成立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针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江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行审批服务“三办”改革,审批时限显着减少,提速率达到80%。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参谋辅政积极有为

        主动适应政府工作新常态,主动对标办公室工作新要求,身在兵位、胸怀帅谋,立足大局、服务大局,为区政府科学、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精心组织重要会议。二是以文辅政服务决策。三是准确及时报送和公开政务信息。

        已完成

        2

        政务督查扎实有效

        全面推进区政府办公室“大督查”格局,切实履行“抓落实”的基本职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魄力和决心,狠抓政府工作报告执行、为民办理实事推进、人大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议提案办理、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等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有效督促各街道、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落实工作。在做好政务督查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度参与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回头看,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审,经济指标专项调度等重大专项工作,全程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确保有关部门、街道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已完成

        3

        服务保障周密细致

        秉持“细微处见真章”的理念,有力有序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区政府高效运转、政令畅通。一是统筹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着眼于富裕、活力、美丽、幸福新江汉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联系,统筹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调查研究、专题研判、现场督办、实地检查等各类政务活动,确保领导同志深层次、全方位、多渠道掌握了解实情实况,有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全力做好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江汉区“红色物业”建设等重大接待任务,化解突出信访积案,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推进华氏集团非法集资案化解工作。加强政务值班和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全年未发生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全区安全稳定形势总体向好。三是努力提高文书档案和后勤保障水平。认真贯彻精文简会和机要保密要求,把好文件的质量关、数量关、程序关和安全关,从严从实做好公文,特别是涉密公文的收发、流转、归档、销毁工作,区政府机关全年未发生失密泄密事故。

        已完成

        4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工作建设,制发《江汉区人民政府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和《江汉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编制《江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推动成立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针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江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行审批服务“三办”改革,审批时限显着减少,提速率达到80%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 务(款) 信访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 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 务(款)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 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一般 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 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 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 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 产党事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 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 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 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 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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