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1-24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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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表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江汉区委、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汉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文[2015]1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对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精神、会议决定事项及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收发文电的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及所确定目标任务的分解;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区政府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文稿等起草工作。
5、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意见、函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示。
6、遵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7、负责组织和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区长专线电话受理工作和网格化监督管理,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9、负责市、区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涉及区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建议议案、提案的分解、督办和回告工作。
10、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街道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及上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及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协调工作。
11、负责协调服务辖区金融机构,为江汉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培育和服务拟上市企业。
12、负责全区民族、宗教状况及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积极协调民族关系,加强对全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行政指导、执法监督。
13、负责制定全区侨务工作规划,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组织海外华人、华侨和归侨侨眷参与江汉区建设,积极做好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14、负责编制全区外事工作计划,负责审查报批因公出境材料,审定因公出境费用,承办出境手续,做好出境人员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
15、负责区政府依法行政具体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办理涉及区政府的各类诉讼案件;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
16、承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金融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秘书科、综合科、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民族宗教事务科、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科、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办公室)。本部门由机关单位组成。此次公开内容涵盖本机关经费预算。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2018年12月在职人员实有数34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退休人员实有数21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66.94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6.46万元,增长1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5.85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66.94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6.46万元,增长1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5.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151.94万元,项目支出51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5.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6.56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6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38.59万元。
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08.7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2.5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62万元;
4、其他支出2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66.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51.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2.96万元,增长9.8%。
(二)项目支出515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3.5万元,增长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军运会专班一次性项目50万元,不可预见费因人员增加、标准提高。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451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费、调查研究、督查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外事侨办工作、应急指挥工作、专项工作、军运会专班工作。
(2)法制建设64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工作、仲裁委员会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6.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51.9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908.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6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 公用经费159.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9万元。包括:物类24万元,服务类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实物保障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5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5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司法辅助服务。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9年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包括局机关单位。
二、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无购车支出。
2、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用于保留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功能分类科目: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常用的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大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对应具体职能活动和事业发展安排支出。
(八)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财政部从2018年1月1日起启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均设置“类”、“款”两个层级,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利于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衔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公开。各部门公开预算信息采用的是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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