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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7-01-04 16:09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文字说明及表格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文字说明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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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7-01-04 16:09 发布时间:2017-01-04 16:09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文字说明及表格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江汉区委常青街工作委员会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提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街道群众团体组织,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组织的作用。

          (3)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4)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5)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6)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8)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9)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常青街办事处由单位本级预算组成,行政单位1个。

          (三)人员情况

          常青街办事处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25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退休14人。


        编制小计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实有人数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其中:参公人数

        离退休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20

        20

         

        25

        25

         

         

        14

         

        14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395.81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29.20万元,增长21.80%。。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395.8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95.81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29.20万元,增长21.80%。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2395.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74.63万元;项目支出1621.18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395.81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74.63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38.94万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用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及住房补贴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77.4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部门正常运行的办公费等公务费用。

          (二)项目支出1621.18万元。主要用于:            

          (1)街道环卫经费791.4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环卫工人工资、社保、环卫生产等费用。

          (2)财政、统计、青教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财政、统计、青教工作。

          (3)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法律顾问咨询工作。

          (4)服务区域经济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区域经济工作。 

          (5)共青团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共青团工作。 

          (6)集处、军转、稳定资金5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集处、军转、稳定工作。

          (7)街道集中管理安全经费 1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8)街道集中管理消防经费 1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消防工作。

          (9)街道零散税协管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协税工作。

          (10)人武部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人武部工作。

          (11)三资监管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三资监管工作。 

          (12)事业发展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发展工作。  

          (13)综合治理经费12.2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治理方面工作。  

          (14)街道及社区党建工作经费59.4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党建工作。

          (15)城市管理经费 7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16)社区财务集中核算经费 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财务集中核算工作。

          (17)街道社区工作经费16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办公、纳凉、取暖等工作。

          (18)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

          (19)社区统计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统计工作。

          (20)房管专岗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房管专岗公益性岗位补贴。

        (21)社区居家养老窗口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9万元。包括:物类22万元,服务类5万元,工程类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530平方米;共有车辆1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项目、公共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21.1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1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万元。主要用于:大型活动、交流接待等支出。增原因主要为:服务区域经济。实际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 本部门保留应急公务车辆1台。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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