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6-07-12 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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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
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年初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9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4.90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万元,主要是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只安排了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含二级) 公务用车辆共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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