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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0-10 09:00
        发布机构 江汉区常青街办事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常青街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常青街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0-10-13 09:00 发布时间:2020-10-10 09:00 |  来源:江汉区常青街办事处

        常青街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街道属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江汉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街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何旭东(常青街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余忠泽(常青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吴陆胜  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田婷婷 街工委副书记

        杨 玲  街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吴开怀 街办事处副主任

        张小群 街人大专职副主任

        占 杰  街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建科 街工委委员、常青派出所所长

        陈 雷  街办事处二级调研员

        张玉春 汉客派出所所长

        余延海 车站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吴彦本  街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黄新成 街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

        王敬乐 街党建办公室主任

        徐西布 街区域发展办公室主任

        尹良成 街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蔡风雷 街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 军  常青派出所副所长

        邓 历  汉客派出所副所长

        刘永祥 车站派出所副所长

        石佳诚 区消防大队监督员

        廖建东 安监站站长

        罗 敬  区城管驻街执法中队队长        

        孙 巍  常青司法所长

        熊华新 常青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詹 斌  航侧村实业公司党委书记

        芦国民 常宏里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艳萍 发展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丹丽 扬子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钱琴萍 富豪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罗良忠 复兴村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芦 彪  贺家墩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胡 娟  银河里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胡正刚 邬家墩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肖汉梅 八达里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凤强 詹家墩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街道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公安办,负责收集汇总日常开展的资料信息并上报。

        三、整治目标

        推动全社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完善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街工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改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一是严格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岗前培训,确保员工有最基本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一是隐患排查“横到边、纵到底”,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门店、作坊)、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养老院、围墙等重点监管对象,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安全隐患犹如“定时炸弹”,针对发现的较大或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做到“一点位、一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确保2022年前将重大安全隐患逐一销号。三是借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基层网格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6月前逐步形成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上报-处理”机制。

        3.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一是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一企一执法主体”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精准执法,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行业领域周期性、季节性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加大查处涉及重大危险源或风险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或风险管理监管,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靶向执法”。

        4.围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2020年10月底前,街道对于发现的开裂、倾斜等有隐患的围墙,要立即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维修处理;针对无责任单位的隐患围墙,各社区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安全警示工作,初步确保安全。2021年6月前,自行协调多方力量,彻底将隐患围墙整改到位。

        5.危险化学品票面经营、醇基燃料隐患排查整改。各社区辖区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票面经营)单位要逐一登记在册,并组织开展不定期上门排查,确保门店内无危化品实物存放。针对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店或酒店等单位,各街道也必须逐一登记在册,并严查其货源、存储方式、管道连接、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对于发现的隐患,社区应请求相关部门,确保2020年12月前本辖区内醇基燃料安全得到有效治理。

        6.地下空间专项治理。2020年10月前,各社区组织对辖区地下空间开展地毯式集中排查,对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登记成册。必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人防工程行为,2021年6月前,确保清理所有变更规划用途,拆除地下空间违规建筑,消除地下空间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地下违规住人、经营等行为。2022年前,确保所有地下空间安全隐患销案。

        (二)消防安全

        1.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大力排查占用消防通道的停车位,推动在不侵占基本绿化前提下适当增设停车位,并会同消防救援机构于2020年12底前,制定实施“一社区一策”的整体与区域相结合的消防生命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组织改造。

        2.规范电动汽(自行)车充电。各社区排查电动汽(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行为。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汽(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3.加强高层建筑电缆井封堵排查。全面排查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自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压力不够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整改。

        4、老旧电线的排查整改。各社区组织社区群干入门入户宣传安全用电常识,鼓励居民按规范更换、敷设屋内老旧线路。对低保户或有特殊困难且家中电气线路隐患突出的居民室内电线,利用街道自有经费予以整治。各街道可结合辖区实际,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对老旧居民小区的消防车通道、电缆井封堵、电动车停放与充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等问题一并进行治理。

        (三)特种设备安全

        1.构建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准和要求,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规范化建设,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开展常态化特种设备风险辨识、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切实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的落实。

        2.持续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隐患排查。持续开展游乐设施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大型游乐设施的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是否有效,钢结构件是否因停用产生锈蚀等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演练,保障大型游乐设施运行安全。

        3.深入开展压力容器排查。督促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摸清底数,建档管理,有效落实压力容器检查工作,不断提升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覆盖率和合格率。要按照安装时间如老旧新建,分门别类、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按期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压力容器安全使用。开展特种设备排查,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地质灾害排查

        一是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地段分布。围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三个重点,即“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治点和重点防治区”,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制度,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检查”。二是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按照市、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深化“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网格档案,将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和网格专管员等“四员”人员、职责落实到位,让网格员们成为隐患风险的“吹哨人”,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

        (五)燃气安全

        1.入户摸底排查全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12月前,各社区要对所有居民用气、商业用气开展入户上门检查。并借助街道网格化平台,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规范整改。

        2.燃气违法违规集中整治行动。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各社区组织开展燃气领域违法违规集中整治行动,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2021年12月前处理所有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辖区所有“黑气点”,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

        3.健全燃气管理制度。完善燃气站、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户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办公楼、营业服务网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4、加大燃气违法执法查处力度:坚决取缔瓶装气违法供气点,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瓶装液化气和非自有钢瓶燃气、以及无“危运证”车辆进站装载瓶装液化气等违法经营行为,对瓶装气供应企业不进行用户用气设施安检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房屋安全

        全面排查:1.各社区要和群众建立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定期开展房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坚持边排查、边发现问题,及时掌握房屋安全隐患动态。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

        2.排查老楼危楼、装饰装修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辖区自建房超面积部分、登记的C、D级危险房屋的安全状况。

        3.定期排查直管公房、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的安全状况;重点排查老楼危楼住宅区的消防、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的安全状况。组织排查建筑幕墙、空调室外挂机、雨棚、广告牌等设施物品的安全状况。同时定期开展辖区在册危房的日常巡查和老旧房屋的专项排查。特别是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冬季等恶劣灾害天气或地质灾害预警期间组织巡查排查。

        隐患整治:1.各社区要加强辖区在册危房的监管。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整治未及时备案、未及时录入武汉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在册危房监管、未将在册危房相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2.各社区要制定危旧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安全巡查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日常应急处置演练和隐患检查巡查工作力度。3.要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安全巡查和做好地下空间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及时指导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申请维修资金解决维修问题。针对无责任单位物业负责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求各街道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多方力量,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并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确保安全。并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4.各社区对排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问题,要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协助相关部门门别类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撤离的坚决撤离,该加固的及时加固,该拆除的尽快拆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进度安排

        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10月至12月上旬)。各社区和相关科室要逐一认领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列出整治任务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每项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社区两委和网格员。

        (二)排查整治(20208月中旬至12月)。各社区和相关科室结合实际,深入研判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对本辖区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和相关科室开展会商研判,精准施策,开展整治。通过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强化追责问责等措施,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成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两委班子具体负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二)改进监管方式。深入开展全面排查,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正反典型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逐月按方案组织实施,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并报送街公共安全办公室。




                         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办事处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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