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9-27 11:45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5年江汉区唐家墩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5年江汉区唐家墩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6-09-27 11:45 发布时间:2016-09-27 11:45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街道党工委:            

        1)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区政府指示的贯彻执行。            

        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3)负责下属单位及归口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下属单位和归口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辖区非公经济单位的党建工作。

        4)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对区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任免、调动、考核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机关中层干部、街属主要企(事)业负责人和居委会的书记、主任的考核、任免、选拔、培养、教育等工作,并协助做好人事、编制的管理工作。            

        5)做好党的宣传、纪律检查、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

        6)领导街道群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街道办事处:             

         1)负责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督促各经济组织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管理好街道财务、审计、统计和劳动就业管理等工作。     

        2)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科学普及、群众体育、普法教育等工作。     

        3)负责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4)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维护老人、未成年人、妇女、残联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     

         5)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工作,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管理。            

         6)负责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开展社会救济、民兵训练、征集兵员、社区服务、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7)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做好有关社区保障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划、交通、市场物价、公共卫生、防空、防汛、防震、防火、抢险救灾等工作。                 (9)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福利事业及特殊困难村民的优抚、救济等各项民政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村、社区集体资产的营运保值增值工作。   

        10)负责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和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3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700万元,支出总计294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 477万元,降低 15%,主要原因是协税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114万元,降低 4%,主要原因是协税经费减少。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2,70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万元,占本年支出27.64%,项目支出2,134万元,占本年支出72.36%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3,205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7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协税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是协税经费减少。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82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2,9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59%。其中:基本支出815万元,项目支出2,13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3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77.7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36%

         ()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0.73%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17.1 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 64  %。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预算0%,无增减变化。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  %,比预算减少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燃料费 3 万元;维修费 5 万元;过桥过路费1 万元;保险费 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预算减少 5.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5万元,降低31 0%,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万元,降低 8%;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降低 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万元,较2014(同口径)增加 4 万元,增长  5 %。主要原因是2015年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福利费较2014年有所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1231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第三部分、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