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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2-10 17:10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清单(最新)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清单(最新)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1-12-10 17:10 发布时间:2021-12-10 17:10 |  来源: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支持标准

        1000元/人

        申报对象

        一、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武汉市中小微企业;

        二、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武汉市企业

        申报时间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后的6个月内,可向区人资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1式3份);

        2.被吸纳人员的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一类对象提供,拟留件);

        3.企业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拟留件 )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劳务派遣 <外包> 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 <拟留件>以及劳务派遣<外包>方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拟留件>)。

        办理程序

        1、 申请受理。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的6个月内,向区人资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区人资部门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

        3、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资部门向区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并协调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区责任

        部门

        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人

        王小红    857098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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