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4-01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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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华街道办事处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一次性告知书) |
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一次性告知书)
事项名称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初审) |
实施机关 |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类型 | R马上办 R 网上办 R一次办 |
权力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
办事条件 |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
申请材料 | 1.湖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孤儿父母) 3.监护人的资料(身份证、户口簿)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批复名称 | 无 |
职权运行流程 | 带齐材料,随到随办 |
承办机构 | 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址 及联系电话 | 新华街政务服务中心,027-85610247,地址:江汉区江汉北村2号 |
监督投诉方式 | 新华街:027-8583323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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