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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17:42信息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字体: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我街道认真学习、全面部署,增强自身建设,并按照《江汉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测评指标责任分解表》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华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街道的具体工作实际,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着手,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水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我街道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基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不仅成立工作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与责任,并由专人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府信息的整理、更新和报送工作;而且我街道对于政务信息公开采取单位内部预审制,严格按照公开条例和细则把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力求从制度上严防失密、泄密的问题发生,同时又能充分保障广大群众及社会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我街道依据最新的机构改革和领导分工调整,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版块内容,并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丰富了我街道的工作动态。在主动公开里对于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策解读等都进行及时补充;在依申请公开里对于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并制定政策问题解答库,答复更加规范、及时。此外,我街道也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是强化自查自纠,健全监督保障工作。一方面我街道严格按照各级部门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的要求,细化自查方案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以问题为导向全方位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并积极整改,强化自我监督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我街道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线上值班电话和线下群众意见信箱相结合,并由值班人员全天候值守对外公布电话,定期打开信箱查阅居民来信,以便于居民来办事咨询、投诉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和针对性不强;三是信息更新及时性和专业水平不够。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并全面自查自纠,制定下一阶段的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建立政府信息规范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管理上由“靠人管”到“靠制度管”转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丰富公开内容。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增加信息发布量,尤其是涉及社会民生的重要信息,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于民;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既要畅通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又要强化自查自纠,压实责任落实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街道严格贯彻各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点狠抓落实,并在重点领域提速增效,尤其是全面对标优化我街道政务中心政务公开各项业务。一方面在线下提供“一个窗口”综合服务和“为老服务”专窗,并制作一次性告知书落实到个人,对服务类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等对外公开;另一方面在线上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积极宣传“鄂汇办”APP武汉专区功能,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推动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