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9-29 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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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北湖街办事处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北湖街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
北湖街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把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的要求,结合我街工作实际,现制定街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街党工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街党工委领导班子承担全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街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管理和干部履职尽责管理,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决策部署,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举措。
2.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意见。
3.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5.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6.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街机关各科室(部门)、各社区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
7.建立完善街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点制度。
8.每年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二)加强干部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
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问题。
10.坚持重实绩、干事与用人并轨,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注重在急难险重岗位和基层一线锤炼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通过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督促改正。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项禁令和区委十二条禁止,坚决纠正腐问题。
13.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腐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14.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建立健全作风问题发现、处理、问责和通报机制。
15.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治庸问责,抓好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
16.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体系工作规划,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17.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街党工委中心组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廉政教育和经常性廉政提醒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20.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岗位风险的预警、防控和动态监管。
21.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廉政风险排查和化解力度,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征收腐、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腐改造等实施全过程监管。
22.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坚持把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支持对腐的行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3.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4.全力支持街纪工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的高压态势。
25.加强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七)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26.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27.每年听取街机关各科室(部门)、各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28.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约谈检查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街机关科室(部门)、社区主要负责人。
二、北湖街党工委书记胡丽华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清单
街党工委书记承担全街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是全街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加强研究部署
1.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关山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2.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
3.围绕容易滋生腐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4.每年与街机关各科室(部门)、各社区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5.经常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全面掌握全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状况、其他班子成员和街机关各科室(部门)、各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
6.对全街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负总责,重点抓好街全体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街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支持纪工委工作
10.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街纪工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机关各科室(部门)、各社区协调配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有关单位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及时排除查办案件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1.采取有效措施,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2.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13.围绕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听取全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4.加强日常监督,及时了解全体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5.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6.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作出廉政承诺。
17.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18.模范做到“六个带头”,自觉做到“五个不”,坚守“三条基本底线”。
1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发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20.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街机关各科室(部门)、各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21.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街党工委副书记钱一兵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主动研究部署
2.协助街党工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分管党建办公室、工会、妇联、团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
3.协助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参与街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围绕容易滋生腐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组织分管科室(部门)或挂点社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6.每半年与分管部门(科室)(党建办公室、工会、妇联、团工委)和挂点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支持查办案件
7.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腐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8.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查处腐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惩。
(四)加强督促指导
9.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10.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11.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五)严格廉洁自律
12.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14.模范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做到“七个不”,坚守“三条基本底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6.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制度。
四、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梁桂芳的监督责任
(一)协助党工委履职
1.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11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强“腐”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腐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协助党工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社区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组织协调反腐工作,定期召开反腐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职责
4.领导全街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5.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居务公开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6.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7.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8.维护腐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三)强化作风建设
9.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腐”,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常态化制度。
10.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严惩腐行为
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强化责任追究
13.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4.对执纪不严、作风不正、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责任追究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责任追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加强制度建设。
15.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推进源头治理,强化以案治本,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6.加强对党工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1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腐违法案件。
五、街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永明主体责任
(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主动研究部署
2.协助街党工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
3.参与街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围绕容易滋生腐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4.组织分管科室(部门)或挂点社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每半年与组织分管科室(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科室人员和挂点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腐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查处腐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惩。
(四)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10.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五)严格廉洁自律
1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13.模范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做到“七个不”,坚守“三条基本底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5.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1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17.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制度。
六、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主体责任
(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主动研究部署
2.协助街党工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综合发展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
3.参与街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围绕容易滋生腐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4.组织分管科室(部门)或挂点社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每半年与组织分管科室(部门)(综合发展办公室)和挂点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腐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查处腐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惩。
(四)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10.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五)严格廉洁自律
1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13.模范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做到“七个不”,坚守“三条基本底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5.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制度。
七、街党工委委员、党建办公室主任主体责任
(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主动研究部署
2.协助街党工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建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
3.参与街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围绕容易滋生腐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4.组织分管科室或挂点社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每半年与分管科室(党建办公室)科室人员和挂点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腐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查处腐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惩。
(四)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10.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五)严格廉洁自律
1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13.模范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做到“七个不”,坚守“三条基本底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5.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制度。
八、街党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主体责任
(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主动研究部署
2.协助街党工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公共安全办公室(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
3.参与街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围绕容易滋生腐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4.组织分管科室(部门)或挂点社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每半年与分管科室(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室]和挂点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腐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查处腐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惩。
8.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腐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9.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腐,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腐案件。
(四)加强督促指导
10.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11.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五)参加检查考核
12.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六)严格廉洁自律
1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4.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15.模范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做到“七个不”,坚守“三条基本底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1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制度。
九、北湖街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协助街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
1. 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向街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建议。
2.定期组织召开反腐协调小组会议,研究案件查处等工作。
3.协助街党工委对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教育。
4.协助街党工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以及惩治和预防腐工作分解到街各社区、机关部门、科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
5.协助街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止的贯彻落实。
6.督促协调街各级党组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健全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
7.协助街党工委加强对街机关、社区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8.定期向街党工委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9.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二)维护党的纪律
10.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立场不坚定、党性缺失、信仰动摇,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
11.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用人、腐、腐;不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不请示汇报、自作主张;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等问题。
12.严明廉洁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收送礼品礼金、各种消费卡;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侵占公私财物等不正之风和腐问题。
13.严肃群众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腐”和腐问题以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14.严格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对虚报冒领、侵占截留国家专项资金,私分挪用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
15.严明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坚决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等问题。
(三)推进作风建设
16.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止的贯彻落实,抓住重点时段、节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查处腐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7.针对“腐”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18.深入治理庸懒散慢问题,把治庸问责工作引向深入。
19.协调督促街有关部门、科室明确政策界限,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对作风建设制度的宣传、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20.开展街有关部门、科室、社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职责。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反腐倡廉形势需要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四)查处腐违法案件
22.健全腐案件及时发现、揭露机制,建立举报电话,从群众举报、在办案件、专项治理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及时发现案件线索进行调查。
23.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街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24.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30%左右进行抽查核实。以腐问题为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街机关和社区干部中的腐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问题。
25.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对办案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出现瞒报漏报,有案不查、徇私包庇,违反保密纪律、失密泄密等腐行为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26.建立街纪工委和街机关科室、社区纪检小组对口联系办案工作制度,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量。
27.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8.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五)强化执纪监督
29.协助街党工委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督促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
30.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状况,配合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31.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新任社区书记主任和科室责任人任前廉政谈话及每年与管辖范围内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个别约谈等制度。
32.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等重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3.实行向党工委成员提醒告知制度。
(六)督促科室、社区纪检小组履行监督责任
34.加强对科室、社区纪检小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的问题。
35.每年选择部分科室和社区责任人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36.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等结合起来,加强对各科室和社区纪检小组的绩效考评。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3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带头纠正“腐”问题。
38.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四铁”干部队伍。
39.自觉接受党组织、上级部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腐违法案件。
中共江汉区委北湖街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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