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6-07-08 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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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花楼水塔街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本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4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5.9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4.50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 公务用车辆共3台。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4.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只安排了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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