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楼·塔政发〔2020〕3号 | 发文日期 | 2020-06-15 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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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花楼水塔街办事处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花楼水塔街关于切实做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花楼水塔街关于切实做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江汉区人民政府花楼街办事处文件
江汉区人民政府水塔街办事处文件
楼·塔政发〔2020〕3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我街辖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情况,为完善我街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一)为统筹推进我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全街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街、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积极支持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各社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
(三)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及时支付抽调、选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障其福利待遇。
四、经费保障
全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区财政下拨,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要充分考虑调查方式改革、物价上涨、人口增加等因素,合理安排好调查经费,按时拨付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做好普查宣传。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强化普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附件:花楼水塔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花楼水塔街办事处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花楼水塔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程 献 街工委书记
潘文琦 街工委副书记、街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国强 街工委副书记兼办事处副主任
郑 瑢 街工委副书记
潘汉文 街工委委员、街人武部部长
胡西慎 街办事处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魏劲强 街工委委员、花楼派出所所长
赵 军 街工委委员、水塔派出所所长
张珍云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明珊 街党建办主任
钟秋林 街综合办主任
张 睿 街公共服务办副主任
巩文军 街公共安全办主任
李 雪 街区域发展办主任
张志海 街信访办负责人
胡 征 街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付 燚 街环卫所所长
张 卫 驻街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饶太友 驻街执法中队队长
吴长青 街司法所所长
蔡 龙 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徐 波 水塔派出所户政副所长
王 净 花楼派出所户政副所长
秦 巍 延安前进房管所办公室负责人
魏思娟 街计生科负责人
陈 晶 街统计站负责人
张远明 永康社区书记
范伟龙 联保社区书记
彭忠祥 华中社区书记
阮志杰 老甫社区书记
刘丽萍 东民社区书记
陈建新 前进社区书记
陈新红 交通路社区书记
黄红艳 江汉关社区书记
杨 俊 苗家社区书记
周婷婷 花楼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晶同志兼任。
抄 送:区统计局
花楼水塔街综合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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