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09-08 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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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6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
2016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附件1
2016年度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7年9月1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2016年本部门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决定和命令;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做好社区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等行政管理工作;做好优抚安置、社会救济、人民调解、拥军优属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和劳动安全;做好“三防”和防火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协调市、区职能部门防辖区派出机构及事业单位的执法活动和社会服务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承办人大、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联络工作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6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085万元,支出总计180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92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办工作经费、街道防汛救灾工作专项经费、禁毒工作经费及服务区域经费工作经费等。支出增加27万元,增长2%,基本持平。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万元,占本年支出52.89%;项目支出848万元,占本年支出47.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2085万元,支出总计180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2万元和27万元,增长9%和2%。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31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
其中:基本支出9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医疗费用等人员经费及公务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4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万元,主要成效是:通过宣传、训练使得我街民兵、征兵、民防工作能顺利完成;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推动、促进党建工作,顺利完成财政、统计、青教、综治、人武部、稳定等工作。公共安全支出19万元,搞好全辖区禁毒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110万元,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类项目,宣传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区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等项目;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整合居家养老资源,开展护理、餐食配送、高龄津贴等工作。城乡社区事务444万元,为居民创造了良好环境面貌,有效指导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保障辖区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减少火灾、减少事故,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一方平安。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结余356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结余3万元。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15年度结余资金济生社区房地公司代建项目工程款(工程已完工)。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五)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54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
(六)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9.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为预算的4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为预算的44%,比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访等公务用车,其中:租车费 0.2 万元;燃料费 1.5 万元;维修费 0.5 万元;过桥过路费 0.6 万元;保险费 1.1 万元;;其他等 0.1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严格执行财政局接待费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接待不予以报销。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5.16万元,降低 0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万元,降低5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降低1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保有量为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严格执行财政局接待费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接待不予以报销。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0.00万元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2个,涉及资金42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
1、城市管理经费35万元
专项整治12次,拆除违建1600平方米,无主建清理清运车600余次,印刷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小餐饮、小作坊取缔、规范家数350家。网格化案件办结率95%。有利于宜人环境构建, 使市容市貌、环境质量实现质的飞跃(对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适应能力不断提高、制度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2、街道集中管理消防经费7万元。
受宣传社区个数5个,受宣传的人次2000次,灭火瓶换粉300个,新配置水枪25个,更换灭火瓶水带25个,消防摩托车维护保养每辆车每年2次,社区消防安全网络化建设达标率100%,消防比武1次,消防演练4次,普查防火单位60家,整治重点隐患单位3家,达到本街道居民消防基本知识知晓率100%,消防器材齐备率100%,消防器材正常运行率100%,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整改销案率100%。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万元,比2015年增加1.00 万元,增长(降低) 0.01 %,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0.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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