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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3-04 09:17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6年前进街预算公开

        2016年前进街预算公开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6-03-04 09:17 发布时间:2016-03-04 09:17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2016年前进街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前进街办事处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街道党工委

        1)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区政府指示的贯彻执行。

        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下属单位和归口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辖区非公经济单位的党建工作。

        4)协同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对区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任免、调动、考核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考核、任免、选拔、培养、教育等工作,并负责做好人事、编制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党的宣传、纪律检查、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

        7)领导街道群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干组织的作用。

        8)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街道办事处

        1)负责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督促各经济组织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管理街道财务、审计、统计和劳动就业等工作。

        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学普及、群众体育、普法教育等工作。

        3)负责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4)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

        5)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工作,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管理。

        6)负责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开展社会救济、民兵训练、征集兵员、社区服务、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7)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做好有关社区保障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划、交通、市场物价、公共卫生、防空、防汛、防震、防火、安全生产、抢险救灾等工作。

        9)负责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和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由1个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组成。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办事处共有编制 21人,其中:行政编制 21 人,事业编制 0人。在职实有人数 26 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 0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 人)。离退休人员 28 人,其中:离休 2 人,退休 26人。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0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06.17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50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0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406.17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744.66万元;项目支出1161.51 万元。

        三、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906.17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44.66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 342.39 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17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51.1万元,

        (二)项目支出1161.51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687.8万元。

        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街道零散税协管工作经费:35万元;综治经费:2.96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2万元;财政、统计、青教工作经费:11.56万元;集处、稳定、军转工作经费:38万元;特设专户经费:500万元;事业发展资金:14万元;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弥补街道工作经费:43.74万元;人武部工作经费:5万元;街道及社区党建经费:30.54万元。

        2、社区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

        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房管专岗工作经费:15万元;社区居家养老窗口工作经费:5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3.71万元。

        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万元;街道社区工作经费:78万元;街道集中管理消防经费:7万元;街道集中管理安全经费:7万元;街道环卫经费:323.71万元;街道管理的社区财务集中核算经费:1万元;城市管理费:35万元;

         

         

        江汉区前进街2016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前进街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本级单位。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招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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