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6-07-11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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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民族街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4.26万元,比上年预算4.59万元减少0.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接待,接待外省市兄弟城区人大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以及“三万”等工作。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行政单位暂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公车改革实行后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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