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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族发〔2021〕1号 发文日期 2021-03-11 11:25
        发布机构 江汉区民族街道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民族街残联组织改革方案

        民族街残联组织改革方案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1-03-11 16:35 发布时间:2021-03-11 11:25 |  来源:江汉区民族街道


        各社区居委会、街机关各部门、街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要求,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根据中残联、省残联、市残联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江汉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民族街残联组织改革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立足街残联职能定位,夯实基层基础,扩大服务覆盖面,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区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为打造新时代江汉区残疾人事业、建设幸福城市中心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市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街残联各项工作。

        坚持先进引导,发挥职能作用。牢牢把握先进性的群众组织力量,把广泛的残疾人组织动员起来,促进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生活。

        坚持立足基层,服务残疾居民。坚持面向残疾人家庭,坚持需求导向与服务导向。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推动街道残疾人工作更好的融入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确保残疾人改革工作顺利国发展。

        二、改革措施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升组织效能。

        1、完善加强街道残联组织。我街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完善民族街街道残联组织,设立主席团和理事会,理事长由街道分管残疾人工作部门的科长兼任,由专干负责残联布置的相关工作。

        2、健全夯实社区残协组织。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完善残疾人工作。在社区建立残疾人协会,街道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两委”职责,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社区残疾人工作。

        3、强化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职能。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找准服务定位,为全区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支持。开展志愿助残活动,推动残疾人文艺、体育发展;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指导能力;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等能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充实选优配强。

        1、调整充实街道残联、社区残联机构人员。合理调整街道残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配备残联理事长和残联专干,明确社区残协主席人员,辖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两委”班子职责,并安排社区干事负责社区残疾人日常工作。

        2、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推进残联机关干部交流,注重从基层选拔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干部到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建好用好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加大优秀残疾人干部培养力度,充实街道、社区残联工作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能力。

        1、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街道社区残联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残疾人干部选拔培训;推动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建设纳入辖区专业人才队伍教育培养体系,提升专业化素质;加大街道残疾人工作者、残联(残协)专职委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应对残疾居民的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熟练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提高队伍履行岗位职责、整合动员社会资源、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2、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开展“不忘初心,访贫帮困在行动”主题活动,以“连片、连街、连部门、连社区、连家庭、连人心”的方式,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群体,切实帮助解决广大残疾人存在的各方面困难,做到“帮贫、帮急、帮病、帮思想、帮技能、帮脱困”。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等制度。

        3、探索建设“智慧残联”,推动信息化发展。推动建设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微邻里平台作用,提高残联(残协)专职委员“互联网+”及移动终端应用能力,让微邻里平台成为残疾人工作者提供服务的得力助手和残疾人获取服务的无障碍渠道,打通联系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

        4、创新社会化工作方式。依托各类残疾人组织,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落实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残联主导推动、社会协同运作、多元模式并行、服务项目互补”的助残社会组织运转模式。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的权益。

        (四)加强阵地建设,拓展服务平台。

        1、依托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阳光家园”。充分整合街道与社区公共资源,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平台,在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等基础服务的同时,通过集中购买专业服务的形式,积极拓展政策咨询、康复指导、心理支持、教育培训、庇护性就业、权益维护、辅具适配、文体活动等综合领域,将“阳光家园”逐步建设成为“残疾人之家”。

        3、倡导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向残疾人开放。倡导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向残疾人开放,以党建带残建,充分拓展党建与服务残疾人群众新思路,充分发挥学习、活动、培训、服务四大功能,积极为辖区残疾人群众做好服务保障。街道文化站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指导本辖区残疾人文体活动。

        (五)完善制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制度。推进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协商,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意见。推动建立健全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多元化调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发挥“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残疾人网上服务平台等载体的作用,促进就地受理和解决残疾人的合理诉求。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街道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副理事长、理事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做实做强五大协会,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促进决策与执行更充分地体现各类别残疾人共同意愿。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3、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残疾人维稳工作。成立残疾人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理事长直接抓,确保了此项工作的稳定。同时根据维稳工作的特点,认真听取残疾人的诉求,积极协调有和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应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诉求,明确时限尽快解决。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章成立民族街残联组织,分管领导任组长,公服办科长任副组长,有专干承担街道残疾人工作人员,6个社区也有相关干事负责辖区内残疾人日常工作。

        2、发挥联动作用。街道残联要在市区残联领导下,积极争取组织部、民政局、人资局、教育局等部门支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落实工作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按照区残联要求确保10月底前街道残联组织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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