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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7-09-08 11:58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民权街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民权街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7-09-08 11:58 发布时间:2017-09-08 11:58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民权街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提出发展规划,制订年度谋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基层党建,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维护公共安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民权街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民权街总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19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2人。

         

        第二部分、民权街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 2800.73万元,支出总计 2800.73  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 40.13万元,增长 1.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经费增多。支出增加323.28万元 ,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659.1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2659.13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80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89.10  万元,占本年支出 42.46 %,项目支出 1611.61 万元,占本年支出 57.54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2659.1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13 万元,增长 1.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补贴和资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2785.7  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 2785.7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其中:基本支出 1189.09 万元,项目支出 1596.61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76万元,主要成效用于人员服务区域经济工作经费、集处稳定军转工作经费、街道及社区党员经费、弥补街道工作经费等;民政管理事务285.99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城市管理、街道社区工作经费、统计工作经费等。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2785.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85.7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89.0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28.2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60.8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民权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民权街办事处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2万元,完成预算的 52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9 万元,完成预算的 52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2 万元,完成预算的 52 %,比预算减少4.28 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出车,有效合理使用。其中:燃料费 1.82 万元;维修费 1.1 万元;过桥过路费 0.8 万元;保险费 1 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4.28 万元,降低 47.5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4.28 万元,降低 47.57 %;主要原因是进行了车改。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 15万元,本年支出 15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一)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决算为  15万元。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民权街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0.81万元,较2015年(同口径)减少 6.88  万元,减少 10.16 %。主要原因是一般设备的购置方面厉行节约,科室调剂使用。公务用车进行了车改,节约了使用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民权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2.5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2.51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权街办事处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度,民权街办事处组织对 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56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2.9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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