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 武汉市江汉路步行街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一般公共预算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数据表格
表1.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9.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街区发展研究,拟订和实施街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业态发展、环境建设、规范服务等措施。
2、承担街区业态提升、招商引资、财源建设、企业服务等工作。
3、承担街区运营管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街区业态升级、营运推广、资产整合等工作。
4、承担智能街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反映江汉路步行街区的发展和管理动态
5、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街区的公共秩序、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更新改造等实施综合管理工作,联系各部门派驻街区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6、承担街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系和指导街区商会组织、推进文明示范街区的建设
7、承担街区的宣传推介工作,统筹和推进街区文化保护和产业发展。
8、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1家事业单位组成。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武汉市江汉路步行街区综合服务中心共有编制21人。其中:事业人员编制21人。2019年12月在职人员实有数10人,其中: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实有数0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总预算2419.7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增长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8月新成立单位,2020年为预算第一年。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241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9.77万元,占100%。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241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9万元,占10.72%;项目支出2160.38万元,占89.28%。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事业运行支出192.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62万元;
4、事务支出160.3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5.96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20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419.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59.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9年预算增加259.39万元,增长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8月新成立单位,2020年为预算第一年。
(二)项目支出2160.3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160.38万元,增长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8月新成立单位,2020年为预算第一年。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不可预见费40万元,主要是用于解决预算执行中的一些不确定支出的经费,如:在预算执行中因人员调动或新增、晋级晋档、提标增支、死亡抚恤等增加的基本支出,依法合规的奖励性补贴的差额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休年休假补贴等。
2、党建、文明创建及法律顾问11万元,主要是用于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建设成为文明创建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提高文明创建的整体水平,即文明创建与党的建设一脉相承、相互作用。以党建引领创建,以创建推动管理,以管理巩固党建,从而实现更高水平的共进双赢,探索符合文明创建规律特征与党建目标要求的新机制和新途径。;
3、公共设施维护综合协调19.8万元,主要是用于对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2019版)》的要求,拟于分批次对路面附着公共设施进行更新,其次维护地砖,再次维修更新公用设施。
4、江汉路客流大数据可视化29.58万元,主要是用于江汉路步行街可视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客流大数据和可视化展示服务,及时呈现江汉路步行街区的发展和管理动态。
5、招商咨询、企业服务及宣传印刷经费60万元,主要是用于街区整体业态提升、招商引资、财源建设、企业服务等工作;街区发展研究,拟订和实施街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业态发展、环境建设、规范服务等措施;街区运营管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街区业态升级、营运推广、资产整合等工作。
6、江汉路开街专项经费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一、江汉路步行街智能街区项目建设。包括步行街街区总图、建筑信息、设备设施、商业业态、智能场景、WIFI覆盖、客流统计、智能安全监控、万兆网闸系统、应急预案、自助便利服务、智能化设施、智慧服务、管理机制、商业效益、数据库软件、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费、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可研究报告编制费、工程设计费、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及不可预见费用。二、开街活动宣传会务费用。包括媒体宣传费用、组织开街活动费用、会务接待费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6.1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16.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二)公用经费43.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事业单位运行经费4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030万元。包括:服务类20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196.56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牢固树立绩效预算理念,在执行过程中主动进行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2020年预算编制过程中。
2020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并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160.38万元,共设立项目绩效指标 条,主要的绩效目标是以“闻名世界、示范全国、代表武汉”为总体目标,以“长江纵轴-国际卓越滨江美丽空间;武汉首街-中国极致城市体验街区”为总体定位,满足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中部地区消费中心城市的需求,成为新时代武汉城市地标与公共空间的形象窗口。江汉路步行街区管辖范围:东西向南京路至前进五路,同时叠加中山大道段前进二路;南北向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贯通中山大道,面积扩大至55.7公顷,总建筑面积达178.85万平方米。完成江汉路步行街主街部分的美化亮化、样板项目、历史建筑开发利用、部分重要节点改造等工作。
2020年底,全面对标商务部步行街评价指标,完成江汉路步行街规划范围内改造提升工作目标,通过商务部评审。
按照“市统一领导、区全面负责、街日常管理” 的要求,建立创新型管理服务体制;联合一流智力资源,编制高水平提升规划,优化街区环境;结合优质商业资源,提升业态品质;下放审批权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专业运营机构,专职街区运营策划;发掘历史特色,实现文化引领。充分发挥步行街在品牌集聚、产业融合、改革创新和资源整合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实施消费引领、文化多元、业态复合、创新示范等工作,实现江汉路步行街业态、空间、文化的全方位转型。
同时,部门整体支出也实施了绩效目标管理并编制整体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419.77万元,共设立整体绩效指标15条。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第二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20年江汉区 武汉市江汉路步行街区综合服务中心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 1家事业单位。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增长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8月新成立单位,2020年为预算第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购车支出。
2、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无购车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功能分类科目: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常用的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大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对应具体职能活动和事业发展安排支出。
(十)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财政部从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均设置“类”、“款”两个层级,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利于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衔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公开。各部门公开预算信息采用的是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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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及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