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法规、规章、政策;协调服务武汉中央商务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
2.负责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建立联动协调服务机制,协调做好辖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事务。
3.负责辖区内企业全方位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企业开展党群、工团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人才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为入驻项目、企业及人才提供全过程服务。
4.负责对武汉中央商务区土地资源、商务资源、楼宇信息及重大项目、各类企业等数据的统计与动态管理,监测、分析、掌握辖区企业运营状况和产业发展态势。
5.负责宣传推介与招商活动。加强对武汉中央商务区整体形象推广和招商项目包装、推介,重点对规划建设、投资政策、金融创新、配套服务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招商投资环境。
6.负责做好武汉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网站、展厅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武汉中央商务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企业服务科、公共关系科、信息服务科、人才服务科等。
(三)人员情况
武汉中央商务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共有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事业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06.4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08.42万元,增长105.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06.4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6.4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08.42万元,增长105.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 406.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3.97万元,项目支出272.50万元。
(一)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10.1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19万元;
(二)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2.7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1.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5万元;
4.其他支出132.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06.47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3.9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1.92万元,增长507.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中无人员经费支出,2018年我单位已调入干部职工5人,有5名人员经费。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2.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3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72.50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6.50万元,增长54.8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经费增加。
1.经常性项目支出272.5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及党建经费、统计站经费、网站展厅日常管理及维护经费、新办公房装修及设备配置经费、招商引资及企业服务经费、不可预见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0万元。包括:服务类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2.5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法律顾问经费、网站展厅日常管理及维护经费。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中央商务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性接待。增加原因主要为:2017年我单位初步成立,2017年年初预算的基本支出中我单位只有商品服务支出的22.05万元 ,无其他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我单位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