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表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法规、规章、政策;协调服务武汉中央商务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
2.负责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建立联动协调服务机制,协调做好辖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事务。
3.负责辖区内企业全方位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企业开展党群、工团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人才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为入驻项目、企业及人才提供全过程服务。
4.负责对武汉中央商务区土地资源、商务资源、楼宇信息及重大项目、各类企业等数据的统计与动态管理,监测、分析、掌握辖区企业运营状况和产业发展态势。
5.负责宣传推介与招商活动。加强对武汉中央商务区整体形象推广和招商项目包装、推介,重点对规划建设、投资政策、金融创新、配套服务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招商投资环境。
6.负责做好武汉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网站、展厅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武汉中央商务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企业服务科、公共关系科、信息服务科、人才服务科等。
(三)人员情况
武汉中央商务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共有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事业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2.47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降低54万元,降低13.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47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47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降低54万元,降低13.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7.47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5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5.8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45万元。
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41.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5万元;
4、其他支出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5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87.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50万元,增长39.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比2018年年初,我单位多2名干部职工。
(二)项目支出165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降低107.50万元,降低39.45%,降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万元,主要是用于法律顾问经费、商务区社会事务工作经费、不可预见经费、安商稳商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2.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2.39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41.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5.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5万元。包括:物类8万元,服务类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0平方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7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5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司法辅助服务。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9年武汉中央商务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包括局机关及下属1家基层单位。
二、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因2016年我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已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功能分类科目: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常用的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大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对应具体职能活动和事业发展安排支出。
(八)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财政部从2018年1月1日起启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均设置“类”、“款”两个层级,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利于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衔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公开。各部门公开预算信息采用的是部门预算经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