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2022 | 发文日期 | 2022-02-25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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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重要政策】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22 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
【重要政策】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22 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校) 2022 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中央项目代码: Z135050009055)预算,详见附件。收入列 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项,支出列“2050302中专教育”、“2050303 技校教育”、“2050304 职业高中教育”项,通过2022年度年终结算办理。待 2022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区(校)资金额度,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强化投入主体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统筹力度。各区要根据本区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资金以及自有财力,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职业教育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推动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确保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二、请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8号)《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师厅〔2017〕3号)《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引导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规〔2017〕20号)《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鄂教职成〔2018〕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此项资金纳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 并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确保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准确,录入及时、无误。加强直达资金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四、请各区财政局商教育局结合本次资金下达情况,认真填报2022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并于收到资金文件 30 日内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