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03-16 15:05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强对流天气下安全防范的通知 |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强对流天气下安全防范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3月16日傍晚至夜间我市有大到暴雨,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大部地区阵风7~8级,局地可达9~10级,过程雨量40~60毫米,局部8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20~50毫米。受降水和地面冷空气的共同影响,16日夜间开始全市将出现较明显降温,可能出现倒春寒。为有效防范强对流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带来的影响,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
各街道(开发区)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检查推动抓落实。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我市其他区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查漏补缺,堵塞漏洞。要按照“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情节恶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巡检和在线监控,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防雨、防潮、防雷、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测维护,雷雨天气油、气储罐要禁止装卸作业,完善易积水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防范措施;强化电焊、动火、登高、露天设备检修、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把控恶劣天气下特殊作业审批流程,做好风险辨识和管控。要严格执行大暴雨停产撤人制度,加强塌陷区、积水区及周边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要加强巡查,严防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要督促工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严禁超负荷、超常规生产;要加强高风险生产作业环节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审批程序,特别是要加强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各类安全附件等有效投用。
建设部门要督促各在建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以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围墙等为防范重点,落实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防范措施,加强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件、拉结、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监控,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期间严禁户外高空作业、严禁使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对工地高压线防护架、配电箱、工棚等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
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地势低洼车站、过渡段、长大区间等关键区域要及时补齐补足沙袋、挡水板、排水泵等应急物资。
城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市燃气、桥梁隧道、垃圾场(受纳场)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燃气管线破损泄漏、隧道渍水、垃圾场(受纳场)滑坡等突发事件。
水务部门要加强涵洞等易渍水点位、低洼路段等重点区域的全面巡查,前置力量,妥善处置突发问题。
房管部门要加强危房巡查检查以及周边可能存在地下采空区、沉降区、塌陷区和危险高边(切)坡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地下车库等排涝除渍工作。要督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强脚手架、施工机械设备、围墙安全检查。
城管、园林、供电等部门(单位)要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灯、电线杆、树木等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因雷雨大风天气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引发安全事故。
公安交管部门要做好强降水期间人流、车流的指挥疏导,防止出现交通堵塞和车辆受淹,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封闭道路等措施。
民防部门要加大对地下场所、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落实排涝措施,预防发生内涝灾害。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防范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塌方等地质灾害,及时关停景点相关游乐设施,转移游客至安全地带,确保安全。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规定,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供电、通讯、供水、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要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
应急、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加密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强对流天气发展趋势,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充分利用微信、政府网站、工作群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遇有重大险情,要及时将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物资、装备、队伍保障充足。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确保因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江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