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8-02 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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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转发《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
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转发《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发〔2020〕7号)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意见的通知》(武政〔2021〕1号)精神,推进我市文旅市场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文旅综执发〔2021〕1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市文旅局制定了《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严格落实,认真贯彻执行。
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严格落实实施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严守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预警提示、批评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实效。
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1.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3.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