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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4-27 00:00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问答

        2018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问答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8-04-27 11:34 发布时间:2018-04-27 00:00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什么变化?

        2018年我市中招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适当进行调整,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服务考生。主要变化是“三个取消”和“三个增加”。

        1.“三个取消”

        一是取消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志愿设置。考生可在第四批填报“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二是取消“农村独女、双女”政策性优录加分项目。经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18年起取消“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中考加分优录政策。同时,2019年起还将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中考优录加分项目。三是取消“网招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2018年起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等4所普通高中不再进行网上招生工作试点。

        2.“三个增加”

        一是增加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确认环节。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职业学校计划完成率,2018年将增加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确认环节,同时志愿设置由原来的1个增加为2个(非平行志愿)。5月5-9日,考生集中填报普高和职业学校志愿,普高录取结束以后,考生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武汉招考网对职业学校志愿进行征集确认,作为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二是增加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确保普职比目标完成。三是增加招考工作纪律要求。将教育部就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提出的“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纳入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全过程,加强监督管理,体现依法治招,依规办考。

         

        二、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高中阶段学校分两类:一类是普通高中学校,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另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

        2018年全市有6.46万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3.52万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约2.77万人,“3+2”、五年一贯制学校计划由省教育厅单独下达。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中心城区达到98.5%以上,新城区达到93%以上)。各区普通高中计划不得突破本区预定升学目标的56.2%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计划不得低于43.8%。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如何规定?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普高资格线的考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高中的国际部和中外合作项目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四、符合什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的学生。

        无我市学籍由外地迁转户籍到我市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我市中考报名前(3月1日)办理好我市正式户籍,方可在我市报名。

         

        五、中考报名时为什么要求考生准确核对和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鉴于我省实施中考报名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互通,为便于管理,逐步向省教育厅提出的中考招生平台、高中学籍管理平台、高考报名平台融合,须准确采集考生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为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人为干扰,今年中考报名继续完善考生密码发放办法。在原有通过学校或区招考办发放办法不变的基础上,市招考办同时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短信特服号码为“10639678”)将初始密码直接发送到考生或监护人手机。

        因此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提示和要求进行操作,在核对和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时,一定要做到准确、真实、完整,尤其要注意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准确。

         

        六、考生如何获取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

        考生凭用户名(考生报名号10位,下同)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武汉招考网(www.whzkb.cn)填报志愿。4月23-24日,市招考办将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特服号码“10639678”向考生报名信息中“联系电话”的第一个手机号发送考生登录网报系统的初始密码。4月26日学校还将向考生发放纸质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若考生或家长收到发自“10639678”的短信,要注意保存,也无需回复,请大家注意保存并及时更改密码。

         

        七、考生如何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018年中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采取考前网上填报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5日8:00至5月917:00。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主要步骤有:

        第一步:学习政策。考生和家长认真学习《武汉中考》和《网上填报志愿须知》,参加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了解今年的中招政策,掌握网报的操作步骤和流程。

        第二步:测试。测试时间为4月25-27日,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测试自己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并修改密码,修改后的密码将是正式网报密码。测试期间,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不能正常登录,可向区招考办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第三步:填写《考生填报志愿草表》。考生或家长根据《武汉中考》上公示的招生学校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填写《考生填报志愿草表》,此表不用交给学校。

        第四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提供的机房或具备网报条件的地点,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单独报名的考生可在区招考办提供的计算机上填报志愿。有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地点填报。具体操作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须知》进行。

         

        八、网上填报志愿需注意哪些事项?

        1.考生须牢记密码,以便在网报和查询报名志愿信息时使用。正式网报期间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录,可凭身份证到区招考办书面申请恢复初始密码重新登录。

        2.考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草表》将志愿信息录入网报系统,在网报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核对无误后完成网报。在填报志愿期间,提醒考生和家长要充分酝酿,提前确定填报的学校,5月9日17:00后考生不能再修改志愿。网报系统将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

        3.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向其他任何人提供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同时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网报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或泄露密码,不按网报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代改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为确保考生填报志愿真实准确和不受外界干扰,网报系统将会详细记录考生每次登录网报系统的时间、次数、修改内容、IP地址等,以备查询。对受到外界干扰而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现象,可于5月11-16日向市招考办提出申诉。申诉具体步骤为:⑴考生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修改原因、事实依据、修改内容、联系方式,考生和家长签字。⑵考生和家长凭身份证到市招考办登记,市招考办安排专人接待。⑶由专人查看原始的志愿库和轨迹库,逐一核实,并由监察部门对干扰考生填报志愿的现象进行调查。⑷如果调查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将所有申请及核实情况汇总后,报网报领导小组,由网报领导小组做出裁决。⑸市招考办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考生和家长。

         

        九、考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有何规定要求?

        考生志愿分5个批次填报。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

        (5)第四批: “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设2个志愿,并可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具有武汉外国语学校报考资格的考生,其提前批志愿直接由网报系统设置为“武汉外国语学校”。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其它志愿参加录取。

        分配生候选考生,第一志愿默认为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具有“宏志生”、“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对口招收“宏志生”和“特长生”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的考生,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资格;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十、考生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平时学习成绩、个人特长和兴趣爱好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在征求家长和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志愿。

        1.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习任务后,要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因此,考生选择升学志愿既有让祖国挑选的一面,又有为个人今后发展定向的一面,必须正确对待。正确的态度是按照国家的实际需要,兼顾个人兴趣,合理选择升学志愿。

        2.有些考生或家长认为只有考取普通高中才是通向大学之路,而考入职业类学校只能通向“蓝领”,断了升学之路,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出路是十分宽广而顺畅的,他们毕业时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条件和意愿进行选择,既可以选择就业,投身社会生产实践,也可以选择像普通高中毕业生一样,参加高考,继续深造。因此考生或家长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志愿。

        3.报考志愿应有一定的梯度,热门学校的志愿不要过于集中。考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实事求是地从高到低选填自己的志愿,注意志愿间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中考采取的是同批次资格线上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因此每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选择好。

        4.在报考志愿前,考生和家长要熟悉今年的招生政策,掌握网报流程和网报注意事项。

         

        十一、家长如何做好指导子女填报志愿的工作?

        初中毕业生年纪小,阅历尚浅,在升学问题上还未形成成熟的看法,所以填报志愿时,需要得到家长的指导。家长在指导子女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国家希望青年成才,学校希望学生成才,家长更希望子女成才。家长应通过对选择志愿的指导,对子女进行人生观和成才观的教育,要正确地调整好自己对子女的期望值,要学会欣赏自己的孩子,要洞察和倾听子女的心事和苦恼,给他们及时减压。

        2.在指导子女报考志愿时,要充分考虑子女的爱好特长。对符合子女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志愿要大胆鼓励子女报考。子女的理想、志向总是和祖国需要相联系的,很多人在报考时往往受实用主义想法的干扰,不能长远地、全面地考虑问题,不顾子女的条件一味去挤所谓的热门学校,这不利于子女的发展。

        3.要选择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对比近几年各学校的录取资格线,选择录取分数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是报考成败的关键。家长要客观地评估自己子女的学习水平,不要仅仅以一两次调研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而应结合平时的基础全面看待子女的学习成绩。否则估计过高,愿望会落空,估计低了,又会错过机会。

        4.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家长指导子女填报志愿,不能划定条条框框,规定他们能报什么,不能报什么,而应该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

         

        十二、今年“3+2”和五年一贯制学校如何填报和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18年继续开展“3+2”中高职分段培养改革试点,并扩大 “五年一贯制”专业试点范围。2018年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招生计划包括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分段培养两种形式,招生对象是我省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形式高职是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五个学年均在同一所高等职业学校连续学习,由高等职业学校独立承担,前三年为中等职业教育,后两年为高等职业教育。“3+2”中高职分段形式的高等职业教育是指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分校学习,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后两年高等职业教育由高等职业学校承担。

        2018年我市中考志愿第四批可以填报“3+2”和五年一贯制学校,设2个志愿(非平行志愿),并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五年一贯制” 和“3+2”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下达。“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省招办在10月上旬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升学成绩进行“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集中录取。

         

        十三、2018年有哪些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招生范围如何规定?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招录分配生的学校有:经各区教育局批准确定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经区教育局申请试点、市教育局批准确定的部分新城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见《武汉中考》2018年武汉市普通高中预安排招生计划)。

        经批准确定的各区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初中学校招录分配生。

         

        十四、分配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十五、初中学校如何推荐分配生?

        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书记、分管校长以及班主任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领导、组织、落实分配生推荐工作。

        2.各初中学校要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收名额和有关申报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

        4.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5.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验所推选学生有关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于4月16-18日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学生填写《武汉市2018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6.各初中学校审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预审备案后,于4月19日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有关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7.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统一于4月22日(星期日)上午,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组织测试。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有关初中学校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并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

        8.分配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23-25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9.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区教育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的分配生候选名单,于4月26日将分配生候选名单上传市招考办中招网报系统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核对,4月26日打印《武汉市2018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候选名单汇总表》,并于4月27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十六、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程序是什么?

        具体招录程序是:

        1.分配计划:各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

        2.区校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由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先后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

        3.名单公示: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4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填报志愿: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分配生候选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

        5.考试录取: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内录取,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候选学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进行招录;因分配生候选学生的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标准而空余的分配生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使用。

         

        十七、2018年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有哪些?

        1.足球(12所)

        武汉市育才高级中学、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武汉市第十二中学、 武汉市二十九中学、武汉市第四中学、武汉市十四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市钢城四中学、武汉市马房山中学、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武汉市吴家山中学、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中学

        2.篮球(17所)

        武汉市第六中学、武汉市第二中学、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武汉市第一中学、武汉市第十九中学、武汉市第二十六中学、武汉市第十一中学、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市第十五中学、武钢三中、武汉市钢都中学、武汉市关山中学、武汉市长虹中学、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中学

        3.田径(23所)

        武汉市第六中学、武汉市第二中学、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武汉市第一中学、武汉市第十九中学、武汉市第十二中学、武汉市第四中学、武汉市第十一中学、武汉市第十七中学、武汉市第三中学、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武汉市东湖中学、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武汉中学、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武钢三中、武汉市关山中学、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武汉市蔡甸区汉阳一中、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中学、武汉市新洲区第三中学

        4.排球(5所)

        武汉市第二十中学、武汉市第七中学、武汉市钢城四中学、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江夏实验高级中学

        5.射击(2所)

        武汉市第六十八中学、钢都中学

        6.乒乓球(2所)

        武汉市第十一中学、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

        7.桥牌(2所)

        湖北大学附属中学、武汉市武昌区文华中学

        8.健美操(3所)

        湖北大学附属中学、武汉市关山中学、武汉市马房山中学

        9.毽球(2所)

        武汉中学、武汉市钢城四中学

        10.跆拳道(1所)

        武汉市长虹中学

        11.网球(1所)

        武汉市光谷第二高级中学

         

        十八、2018年中考有哪些优录政策?优录手续如何办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3.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各项优录的审核手续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过时不予补办。具体办理程序详见本手册***页《2018年武汉市中考优录办理程序》。

         

        十九、2018年中考有哪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2018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20日

        (星期三)

        上 午

        9:00—11:30

        语 文

        下 午

        14:30—16:30

        数 学

        17:00—17:40

        思想品德

        6月21日

        (星期四)

        上 午

        9:00—11:00

        物理、化学

        下 午

        14:30—16:30

        英 语

        体育考试另文规定。

         

        二十、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哪种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学科实行书面开卷考试,满分40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允许考生带初中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不得进行任何交流,相互之间也不能借阅资料。

         

        二十一、英语科考试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14:15前)进入考场,14:15-14:30迟到考生还能参加考试吗?

        为了维护考生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组考,各考点在英语科考试中设置备用考场。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参加英语科考试时考生需在开考前15分钟(14:15前)进入考场,14:15-14:30进入考点的考生为迟到考生,迟到考生禁止进入原考场考试,统一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迟到考生应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进入备用考场,保持考场安静。(请考生特别注意14:30后迟到考生不允许参加英语科考试)

         

        二十二、中考所有学科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方面应注意些什么?

        网上评卷考生答题时要注意:

        1.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概不给分。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先用橡皮擦干净原来填涂答案,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非选择题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在答题卡限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用规定以外的笔填涂或答题一律无效。

        2.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行距不宜过密。答题一定要注意写在相对应的题号区域内,防止答错区域,若发现答错区域须将答题内容划掉,在正确的答题区域内重新答题,不可自行修改题号。

        3.考生如需对非选择题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在其上方或下方空白处重新答题,修改部分不能超过该答题区域,否则,超出部分的答题无效。

        4.作图时,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并加粗描浓。

        5.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液或透明胶带纸,保持答题卡清洁,不得折叠、污损。

        6.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教师填写。

        7.考生须将姓名、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背面相应位置。

         

        二十三、网上评卷是如何进行的?

        网上评卷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图像扫描技术、结合传统人工评卷经验的一种新的无纸化评卷方式。评卷教师不再接触考生的纸介质答题卡,评卷开始前,考生的答题卡通过高速图像扫描仪录入计算机,评卷教师根据考生作答的原始电子图像进行评分,计算机自动完成全卷分数合成等工作。

        实行网上评卷,能有效克服人工评卷的弊端,最大限度地确保评卷的公平、公正和准确。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评卷工作更加安全保密。二是评卷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三是考生成绩更加准确客观。

         

        二十四、网上评卷过程中有哪些措施保证考生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网上评卷采取每个试题由不同的教师“双评”和“多评”模式,较好地控制了评卷教师给分时的误差。网上评卷过程中,考生答题对应的电子图像由计算机随机分发给不同的评卷教师评阅,第二位评卷教师不会看到前一位评卷教师的评判结果,而两位评卷教师给出的评分、评分所用的时间都将实时显示在监控平台上。而根据各题分值,在评卷参数中事先设定每个主观题的允许误差值,当评同一试题的两个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不超过规定的误差值时,计算机自动取两人的平均分作为该题最终得分;当两个评卷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超过设定的误差值时,计算机自动把该考生的答题分发给评卷组长进行三评,评卷组长根据评卷细则要求进行评阅,如仍有疑问则作为问题卷报专家组最终裁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评分结果客观公正。

        网上评卷,对于同一试题不论评阅多少次,评卷教师在评卷过程中看到的试卷永远都是新的,既不知道这份试卷是初评或复评,也不知道别人对这一道题的评阅结果,这样就有利于评卷教师进行独立判断和评分,从而使一题多人评阅能够真正发挥多人的作用,使评卷的公平性得到根本保证。

        网上评卷从小题、大题到整卷的信息,都是随着评卷进行而随机产生,不仅信息量大,而且十分全面,调用也很快捷,这就为管理层掌控评卷总体趋势和各个评卷教师的情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是网上评卷使评卷管理的分层负责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评卷组长、业务组、专家组、质量监控组分别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各种动态信息会以表格、条形图、曲线图等方式呈现在屏幕上,而且还可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随时发现总体评卷情况或各个评卷教师在掌握评卷标准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调整那些可能影响评卷公平性的因素。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多层的质量监控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整个评卷工作的有效监控。

        同时,网上评卷结束后计算机自动合成分数,减少了人工登分、加分等环节,避免这些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差错,进一步提高了评卷质量,保证了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二十五、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明确指出:要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其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学科学习目标通过学业考试来检测,基础性发展目标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予以评定。坚持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改变高中招生仅仅以分取人的状况。

        综合素质的结果呈现:综合性评语加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评价为五个方面,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五个方面的等级不整合为一个结果等级。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升学成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向高中阶段学校推荐的资格条件。如分配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必须为4A1B以上。

         

        二十六、考生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中考成绩?如何申请复核成绩?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武汉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要求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向毕业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申请复核的科目及提出复核的理由。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成绩复核,纪检监察部门对复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二十七、普通高中学校怎样招收体艺特长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艺特长生,其资格认定、招生范围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体艺特长生分为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一批次前按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在报考其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艺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第一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第二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10分,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30分。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取得资格的体艺特长生,填报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时,按特长生的政策录取。若取得体艺特长生资格,但填报志愿的学校无招收相应体艺特长生的计划,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特长生的资格。

         

        二十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分批次录取。对中职学校,还可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录取工作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不突破一般公办普高录取资格线和民办普高录取资格线。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仍然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二十九、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在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投档到考生所在区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三十、什么是远程网上录取?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什么?

        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是先将考生的报名、成绩、志愿等基本信息制作成电子档案存储在计算机中,招考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通过互联网传输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调阅和审查考生电子档案,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经招考部门审核后,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最终完成对新生录取工作的过程。

        简单来说,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即招考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等有关事项。

        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招生学校登录系统。招生学校根据市招考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远程网上录取系统,了解录取工作日程安排,熟悉录取流程。

        2.复核、调整计划。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本校已投档的考生名单,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4.确定预录取、退档名单。招生学校在已投的电子档案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

        5.办理录取、退档确认手续。录取审核组工作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招生学校拟录、拟退名单。

        6.完成录取,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招生学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审核组对打印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审核签字,然后加盖录取专用章。

        7.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十一、如何确保中心城区公办普高录取资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的就学需求?

        在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中心城区均要继续坚持至少安排1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普高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十二、为什么要增加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确认环节?考生如何进行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确认?

        根据多年来职业学校招生情况,考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存在较大随意性,志愿有效性不高。同时部分职业学校为完成招生计划,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采取登记方式征集志愿,许多考生填报志愿的学校与登记的学校不一致,给录取工作带来风险,影响考生的合理分流。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职业学校计划完成率,改变过去中职类学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实际到校登记就读的方式自主录取考生的办法,从而更加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升学成绩等录取,因此2018年增加考生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确认环节,同时志愿设置由原来的1个增加为2个(非平行志愿),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时不考虑第二志愿。

        5月5-9日,考生集中填报普高、职业学校志愿;普高录取结束以后,有意愿就读职业学校的考生,可以在充分了解报考学校的基础上,于7月23-25日通过武汉招考网对前期填报的职业学校志愿进行修改并确认;也可以补报志愿并确认;不需修改的直接查询,不需再次确认。考生征集确认后的志愿,将作为职业学校录取的依据。届时,职业学校将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考生可前往有报考意愿的职业学校网上填报志愿,也可到原初中毕业学校或自行在家征集确认志愿。

         

        三十三、对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考试有何倾斜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政策精神,2018年继续在报考、招生录取等方面做了政策倾斜。

        在报考方面,考生在5月份集中填报志愿,普高录取结束以后,考生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武汉招考网对职业学校志愿进行征集确认,作为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在录取方面,若未被普高录取,可录入中等职业学校。

        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对中职类学校实行“优惠”政策,录取结束后还可以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在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对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实行中职类学校注册录取。

        另外,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3+2”中高职分段培养改革试点,并扩大“五年一贯制”专业试点范围。

         

        三十四、国家对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考生有何资助政策?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我省中职学校现行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根据鄂财教发〔2018〕1号文件,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国家免学费补助。享受国家免学费的对象是: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全省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

        对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三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给学校。

        对民办中职学校享受免学费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低于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高出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④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2.武汉市、区属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

        (1)实施范围:武汉市、区属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指我市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市、区属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市属高校附属的中专部或中等职业学校。

        (2)实施对象:在武汉市、区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3)补助标准:本市免学费补助标准统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测算。对公办中职学校,本市免学费补助资金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给学校。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本市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本区域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国家政策规定继续收取。

         

        三十五、我市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根据《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规定》要求,依法治招,依规办考,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为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以及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将今年中招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地方进行认真解读,同时还通过武汉招考网进行宣传和网上咨询,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招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保证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是严格按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录取。

        三是严格招生录取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市招考办对录取工作的各环节和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

        四是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公示分配生候选考生、优录考生、网招生、宏志生、资格生、体艺特长生、体育后备人才等考生名单,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督察检查。录取期间,市招考办邀请新闻媒体到录取现场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六是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市、区招考办和招生学校专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和举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三十六、进一步严肃招生考试纪律的新要求有哪些?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招生工作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其中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等内容纳入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全过程,旨在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我市中考招生秩序。

         

         

         

         

         

         

         

         

         

         

         

         

         

         

         

         

         

         

        2018年武汉市中考优录办理程序

         

        考生条件

        审核程序

        审核单位

        ⑴烈士子女

        (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

         

        ⑵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

        ⑴初审:考生本人或家长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包括烈士证、部队证明材料、残疾军人证及户口簿等)和复印件,先到市民政局优抚处审核,市民政局优抚处在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已审合格的证明。

        市民政局优抚处

        ⑵复审:考生或家长再持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民政局已审核盖章的)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复审。

        市教育局基教处

        ⑴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的子女

        ⑵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⑶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

         

         

        ⑷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

        ⑸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子女

        ⑹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

        ⑺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⑻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

        ⑴填表: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学校申请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军人子女优待资格审查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⑵在优待类别(项目)前方框内打“√”,只能选择一种类别。

         

        ⑶审查(核):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审查(核)材料,包括:本表、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军人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军官(文职干部)/士兵证、各优待类别证明材料原件(立功的需要提供立功通令及证章原件),以及复印件四份(审查和审核单位各存档一份),到本单位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查盖章,负责人签名。

        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

        ⑷复审: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报区人武部审查、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审核、武汉市教育局审核(负责人签名盖章)。

        部队驻地所在区人武部、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市教育局基教处

        ⑸交表:审查(核)通过后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和考生档案各保存一份。

        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市区招考办

        华侨子女

        归侨子女

        台湾籍考生

        (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

         

        ⑴填表: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学校申请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华侨、归侨、台湾籍考生审批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初中学校

        ⑵学校签字盖章:考生所在中学盖章、负责人签名。

        ⑶考生家长所在单位签字盖章。考生父亲或母亲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家长所在单位

        ⑷审核:★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凭华侨证、归侨证原件和户口簿到各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人签名,盖公章。★台湾籍考生:凭台湾籍户口簿原件到台湾同胞联谊会确认身份,再到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联络处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名。

        各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台湾同胞联谊会

        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  

        ⑸交表:将审核盖章后的审批表交学校,各学校交区招考办复审。

        各区招考办

        少数民族考生

        (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

        ⑴填表:到学籍所在学校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

        初中学校

        ⑵学校签字盖章:考生所在中学盖章、负责人签名。

        ⑶家长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父亲或母亲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家长所在单位

        ⑷审核:持有关证件到区民宗局审核。须携带三项证件,即:家长(少数民族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考生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考生户籍所在辖区民宗局办理。

        各区民宗局

        ⑸交表:考生或家长将审核盖章后的审批表交学校,各学校交区招考办复审。

        各区招考办

         

        附:办理优录手续各审核单位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1.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

        地址:江岸区高雄路105号联系电话:85736080

        2.市教育局基教处

        地址:武汉市金银潭大道5号联系电话:65608503

        3.台湾同胞联谊会

        地址:汉口万松园路3号民主党派大楼14楼  联系电话:85588232

        4.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

        地址: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7楼联系电话:65692267

        5.全市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江岸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局

        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

        82738792

        江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新华下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

        85481543

        硚口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沿河大道518号 

        83426192

        汉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墨水湖北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84670589转8019

        84468497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临江大道59号

        88922095

        洪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珞狮路318号

        87678215

        青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青山区临江大道建设五路

        68865065

        江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纸坊街文华路99号

        81568210

        东西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临空港大道啤砖路51号

        83068389

        蔡甸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蔡甸街茂盛路16号

        84942516

        黄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黄陂大道380号

        61005006

        新洲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新洲区红旗街9号(区政府办公大楼)

        86929660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区委)统战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C505办公室

        84733613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高新大道777号

        67880360

        6.全市各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江岸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局

        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区政务中心

        82905748

        江汉区侨务办公室

        江汉区新华路251号 

        85481543

        硚口区侨务办公室

        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

        83426340

        汉阳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84670589

        武昌区民宗外侨办

        武昌临江大道59号政务中心四楼87窗口

        88922095

        青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青山区临江大道811-2号707室

        68865065

        洪山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旅游局

        洪山区珞狮南路318号区政府大楼232室(或230室)

        87678232

        蔡甸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行政审批局一楼综合窗口014号)

        69816579

        江夏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江夏区文化大道99号205室

        81568205

        东西湖区商务局(外侨办)

        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台商大厦603室

        83892079

        黄陂区商务局(外侨办)

        黄陂大道407号林业大楼三楼

        61000031

        新洲区侨务办公室

        新洲区红旗街9号512室

        86923933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统战部(外侨办)

        武汉东风大道88号C505室

        84733613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招才局(侨办)

        高新大道777号光谷行政服务中心五号楼4006

        67880443

         

         

         

         

         

         

         

         

         

         

         

         

        2018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主要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4月7-13日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2

        4月9日

        全市教育事业计划入学招生工作会

        3

        4月17-18日

        全市初中毕业年级统一调考

        4

        4月21-22日

        普高体艺特长生测试

        5

        4月21日

        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体育、艺术、旅游、

        师范专业测试或面试

        6

        4月22日

        分配生、外校资格生测试

        7

        4月24日前

        有关部门及市、区招考办审核考生优录

        8

        4月29日

        全市中招咨询会

        9

        5月5-9日

        中考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10

        6月20-21日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统一考试

        11

        7月1日

        公布中考成绩

        12

        7月3-4日

        各初中学校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13

        7月13-26日

        全市集中录取,考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查询

        录取结果

        14

        8月-11月

        各类学校调档(8月下旬普高调档、11月下

        旬中职类学校调档)

        15

        9月-10月

        (每周二)

        中职类学校注册录取

         

         

         

        武汉市各招考办地址及中招咨询电话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单 位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汉口中山大道278号(武胜路口)

        85659260

        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江岸区黄石路34号

        82793080

        82817946

        江汉区教育局

        招生考试办公室

        江汉区发展大道234号区工会大楼

        A区5楼

        85857852

        硚口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解放大道宝丰路艳阳天酒店旁,营

        房二街50号

        85425250

        汉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汉阳区江堤街江堤村特1号(马鹦

        路姚湾江腾广场招商中心6楼)

        84694779

        武昌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武昌区武南一村242号

        88083085

        88083083

        青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山区红钢三街21号

        86335227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

        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汉南区育才路23号

        84852130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招生考

        试办公室

        光谷教育发展研究院1308室

        87537839

        15337206390

        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

        87648451

        东西湖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吴家山三秀路436号吴家山四中北

        校区

        83216651

        蔡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蔡甸区蔡甸大街190号

        69813173

        69813172

        江夏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177号

        87018933

        黄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黄陂区前川街向阳大街215号

        85932998

        新洲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新洲区邾城街教师村1号

        869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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