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5-31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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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教育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
江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全区幼儿园
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区辖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9】1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2019年本区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免试。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考试、测查或变相遴选生源。
(二)控制班额。幼儿园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各年龄段班额,招收本区范围内适龄幼儿,不得随意扩大规模招生,不得挤占必备功能室。
(三)公平公正。完善招生公示制度,规范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招生入园工作公信力,保证招生工作稳妥有序。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
三、招生程序
(一)制定方案(5月)。幼儿园提前做好入园需求调查摸底,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合理制定招生方案、招生公告及矛盾纾解预案。幼儿园招生方案、招生公告报区教育局核准,纾解预案应针对招生矛盾风险点,明确具体可行的纾解策略,积极回应群体关切与个体诉求。
(二)发布公告(6月10—14日)。各幼儿园可以采取线下线上等方式,发布经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生公告主要包括幼儿园名称、办园等级、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服务范围、报名时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咨询方式。
(三)报名登记(6月24—28日)。报名登记由幼儿园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突出便民利民、精简流程,确保一次受理,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报名登记时,幼儿园应指导家长填写《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附件1),坚决防控出现排队报名现象。
(四)审核信息(6月底—7月初)。各幼儿园对照招生条件,逐一审核报名登记信息。
(五)确定名单(7月15日)。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采取适当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对招生学位数大于入园报名数的,可在录取符合既定条件的报名幼儿后,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补录;对招生学位数小于入园报名数的,可采取以入户时间排序分批招录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招录工作结束后,幼儿园应及时向录取幼儿的家长发放《幼儿入园通知单》(附件2),对未被录取的幼儿,幼儿园应及时告知家长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六)办理手续(秋季开学预备周)。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入园通知单》和签有“检查合格”意见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入园体检后取得),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四、工作要求
1.落实民生保障。各幼儿园要站在“幼有所育”的民生高度,全力保障入园需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优先满足本住宅区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最大限度接纳周边居民适龄子女入园;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做好招生工作;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法自主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积极履行学前教育普惠服务承诺。
2.规范招生过程。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园长负责的入园招生管理机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流程环环相扣、规范有序。严禁幼儿园招收不符合年龄等条件的幼儿入园,严禁幼儿园以招生为由收取报名费、赞助费、新生学费等任何费用或实物。 区教育局设立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电话82807937,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3.做好学籍采集。秋季开园后,各幼儿园要及时将在园幼儿信息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电子学籍管理,确保信息全面、数据精准。
附件:
1.江汉区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
2.江汉区幼儿园幼儿入园通知单
江汉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1
江汉区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
幼儿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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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 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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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地址 |
| 户主 |
| 与幼儿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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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户籍所在地 | 市 区(县) 街道(镇) 居委会(村) | |||||||||||||||||
监护人 情况 | 关系 | 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军人、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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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签名 |
|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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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审核材料情况(以下由幼儿园填写) | ||||||||||||||||||
材料清单 | A.材料真实 | B.缺材料 | C.假材料 | |||||||||||||||
1.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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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护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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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护人或幼儿房产证(住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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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幼儿出生证及保健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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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江汉区幼儿园幼儿入园通知单
×××:
您的孩子 符合入园条件,已被我园录取。请于8月份带孩子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健康检查。8月 日,凭签有“检查合格”意见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和本《通知单》到我园办理入园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幼儿园(公章)
×年×月×日
江汉区幼儿园幼儿入园通知单
(存根)
×××:
您的孩子 符合入园条件,已被我园录取。请于8月份带孩子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健康检查。8月 日,凭签有“检查合格”意见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和本《通知单》到我园办理入园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幼儿园(公章)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