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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3-26 00:00
        发布机构 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问题解答

        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问题解答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1-03-26 00:00 发布时间:2021-03-26 00:00 |  来源: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

            一、为什么要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进行调整?

            答: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21年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全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纳入省级统筹支付。为适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要求,确保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全省统一的基金统收统支业务规程及资金拨付时间,结合实际,我市将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从每月5日至25日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从2021年5月起,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即:离退休人员原每月5日至14日发放养老金的统一调整为15日发放,离退休人员原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养老金的发放日期不变,离退休人员原每月21日至25日发放养老金的统一调整为20日发放。

        三、养老金发放日期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应注意什么?

        答:养老金发放日期调整后,发放日期较为集中,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需提前做好养老金使用的统筹安排,错峰到银行领取养老金,避免在银行长时间等候,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银行工作人员扫码测温登记,服从工作人员统一调度,维护工作秩序。

        四、养老金发放日期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银行是否有调整变化?

        答:无调整变化。此次调整,仅是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进行调整,企业离退休(职)养老待遇金额不变、发放银行不变。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的时间是否有变化?

        答:无变化。此次发放日期调整仅对企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的时间维持不变。

        六、各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江岸社保处:027-82260580,

        江汉社保处:027-85617892,

        硚口社保处:027-83883537,

        汉阳社保处:027-84706003,

        武昌社保处:027-51866269,

        青山社保处:027-86867712,

        洪山社保处:027-87223125,

        东湖分局:027-6788023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社保处:027-84891235,

        江夏市民之家人社服务窗口:027-81812301,

        东西湖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83219926,

        新洲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和信息处理中心:027-89350931,

        黄陂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027-61002952、027-61007157,

        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027-69603935。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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