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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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的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的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的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的生姜抽检基本情况
(一)我局接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报告书:NO:2022321271检验报告关于2022年7月22日对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出售的生姜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噻虫胺,噻虫嗪”不合格。
(二)2022年8月22日对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2022年8月25日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接受调查,经调查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销售的生姜是由供货商武汉市黄陂区庆丰天泽蔬菜商行购进。
二、处置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武汉市江汉区明华庭生鲜超市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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