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10-30 1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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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跟踪审计调查报告 |
关于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跟踪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及《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意见》(鄂审财发〔2017〕13号)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5月8日起,对江汉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江汉区财政局对其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组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目前现场审计工作基本结束,现出具以下报告征求意见: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江汉区财政局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精神,拟定统筹支出计划,实行财政资金统筹整合。2016年共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8679.47万元,其中财政历年暂存款16390.85万元,部门预算结余资金2288.62万元。
统筹资金用于安排城建计划项目支出17923.48万元,对口帮扶支出447万元,民政专项支出308.9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未全部纳入统筹安排
截至2017年5月,财政总预算尚有2014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953.99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其中:本级预算安排499.8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54.13万元。
(二)部分统筹项目未执行到位
2016年财政资金整合将部门结余超过两年未使用民政转移支付资金308.99万元,调整统筹至民政专项支出项目。因项目不明确,截至2017年5月,该项资金未安排使用。
(三)超过规定标准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统筹安排使用
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84168万元,其中2016年调入26849万元,以前年度调入57319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4942万元的12.47%,超出《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的标准,涉及50421万元未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三、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历年存量资金,包含一些法定、专项支出资金,如人防经费、彩票公益金等,既有资金安排上的要求,又有专门的使用规定。以往一些部门规章制度与新的统筹整合政策要求没有及时衔接,导致基层财政部门难以突破这些条条框框进行有效整合。
(二)项目储备不足,一部分亟需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因无合适项目,难以整合使用,导致存量资金未能及时统筹消化。
四、审计建议
(一)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强存量资金清理与预算编制管理,从源头上落实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逐步完善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将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对于部分存量资金较多的单位或项目,适当的缩减下年预算规模。通过预算编制,整合归并财政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整体效益。
(二) 进一步加大统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要及时下达,按计划拨付资金,加强对项目执行进度的跟踪,督促尽快形成实际支出,防止“二次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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