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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11-19 16:39
        发布机构 江汉区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区属单位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审计调查

        关于区属单位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审计调查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9-11-19 16:39 发布时间:2019-11-19 16:39 |  来源:江汉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以及《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意见》(鄂审财发〔2019〕22号)要求,我局派出审计调查组于2019年5月17至2019年6月30日,对区属单位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工作得到了江汉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工作进展顺利。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项目进展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组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情况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省减负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减负办函〔2019〕1号)及江汉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方案》,我局对全区165家一、二级预算管理单位及6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对7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二级单位、国有企业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以来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进行抽查,关注项目合同签订条款、项目执行情况、款项支付情况等。列入本次抽查范围的项目共35个,包括江汉区民政局老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等13个服务类采购项目、江汉区民政局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等5个货物类采购项目、精武横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等17个工程类项目。

          (二)全区项目推进及欠款情况

          截止2019年5月31日,抽查的35个项目中,合同已执行完毕项目11个(其中:9个服务类项目,2个货物类项目),应付款项1,644.56万元,已全额支付完毕。合同期内项目24个(其中:4个服务类项目,3个货物类项目,17个工程类项目),应付进度款11,939.91万元(其中:服务类项目286.31 万元,货物类项目1,118.39万元,工程类项目10,535.21万元),已付款项11,415.98 万元(其中:服务类项目286.31万元,货物类项目1,118.39万元,工程类项目10,011.28万元),欠款金额523.93万元(为6个工程类项目)。审计期间区园林局已整改支付欠款金额248.93万元,涉及5个项目的工程款,截止审计日止,尚余1个项目的欠款27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属各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上做出了大量的努力。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了《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方案》,督促各单位全面清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确保清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除个别项目外,我区各单位项目的资金来源多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基本保障;区属各单位第一时间建立账款清理台账,并制定账款清理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同时,审计也发现,在资金来源及结算报审方面等方面仍需要改进和加强。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275万

          武汉市江汉区园林局(以下简称“区园林局”)负责建设的CBD花果香园及范湖小森林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187.3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承担400万,其余资金由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区股份公司”)和武汉中央商务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区集团公司”)承担。该项目于2017年建设完成,2018年完成了竣工决算审计,审定金额为932.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6.53万元,待摊费用76.05万元。

          截止2019年5月31日,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0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商务区股份公司和商务区集团公司投资尚未到位。区园林局已支付该项目工程款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23.95万元,待摊费用76.05万元,尚欠工程款532.58万元,其中欠付民营企业湖北凡华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华市政公司”)工程款275万元,欠付区属国有企业武汉市江城绿化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江城绿化公司”)工程款257.58万元。

          (二)多个工程项目完工多年未办理竣工决算,工程款拨付进度缓慢

          截止2019年5月31日,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区重点办”)负责实施的精武横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台北路延长线工程项目和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重点办”)负责实施的八古墩北路(新华路~马场二路)道路排水工程、荷花池街(香港路~三眼桥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马场二路(发展大道~八古墩北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香江西路(台北路延长线~香江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施工合同总金额为9,492.54万元,已按合同约定进度累计支付工程款6,071.70万元。截至目前,上述6个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其中,精武横路、台北路2个项目拖延时间长达3年,荷花池、八古墩、马场二路、香江西路4个项目拖延时间长达2年。因竣工决算工作滞后,工程款虽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但进度缓慢。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资金违约成本低,约束性小

          CBD花果香园及范湖小森林建设项目原计划将商务区打造成“花果香园”,该项目的业主单位为中央商务区。在立项时,原定为区财政承担400万,商务区股份公司、商务区集团公司各承担400万。商务区股份公司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泛海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商务区集团公司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公司,两家单位均未及时办理出资手续。

          经询问相关人员发现,商务区股份公司的投资至今未获得母公司泛海集团的书面批复,投资事项仍在商议中;商务区集团公司与区园林局对于本项目的工程量范围存在争议,以投资程序依据不全为由暂不付款。两家单位受区政府约束力小,且其履约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诚信风险较大,履约意向低,现区园林局已将该项目汇报至中央商务区及区政府,需进一步协调,加快社会资金的落实。

          (二)因垄断行业及内审原因,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结算审核

          1、因强电等垄断行业配合度低,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拖延

          区重点办负责实施的香江西路(台北路延长线~香江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马场二路(发展大道~八古墩北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已分别于2017年1月、10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由于两个项目的电力工程属于垄断行业,新建或迁改的管线需要行业权属单位武汉市供电局验收认可,故电力专业分包施工要求交由其协调安排的施工单位完成。现专业分包单位对强电部分不予认可,协调配合难度大,严重拖延整个项目进度,导致总包单位难以报送结算审核,严重拖延支付其他专业分包如绿化,路灯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周期。

          2、内审机构在部分问题上与施工单位存在争议,导致竣工结算审核拖延

          区建设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精武横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台北路延长线工程项目、八古墩北路(马场二路-唐家墩路)道路排水工程、荷花池街(香港路~三眼桥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内部审核。中介机构在审核施工资料时,需要对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把关。中介机构在部分资料与施工单位存在争议,施工单位在项目完工后需花费大量时间重新整理基础资料,导致项目施工结算审核拖延。

          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全面监督社会资本机制

          对于社会资本参与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在项目建立前期评估社会资本的履约能力和道德风险,选择履约能力强的社会资本方,并要求其提供担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防止因社会资本方改变投资意向、超出自身能力过度投资、过度举债,或因公司股权、管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同时建立社会资本诚信管理机制,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社会资本方列入黑民单并向社会公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二)加强项目结算与决算管理,提高基建项目的管理水平

          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强化财务管理意识,督促施工单位与内审机构的协调工作,加快对基础资料整理进度与确认工程量,对已完工的项目尽早报送工程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审计。同时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基建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三)细化财务规则,健全款项支付制度

          建议区属各单位细化财务管理办法,对于服务期限长,工作量大的项目制定定期付款机制,约定合同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的时间,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确认,支付工程款,做到定期结算,防止新增欠款的发生。

         

                                                                                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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