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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6-30 10:40
        发布机构 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2-06-30 10:40 发布时间:2022-06-30 10:40 |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依法对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了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高质量发展“护航员”的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积极推动疫后重振各项政策的落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项目推进,切实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力稳住财政经济运行基本盘,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区财政局积极统筹调度财政资金,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刚性支出,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六保六稳、稳企纾困等重点领域的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在预算编制、资金统筹、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预算安排不够科学 。2020年财政追加安排各街道文明创建工作经费与各街道年初预算安排的社区工作经费支出范围交叉雷同;3个纳入2020年代编预算的项目资金全年未发生支出;安排到10个部门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

            (二)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够。未对15个部门特设专户资金进行清理;3个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3个本级预算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未严格认定,18个单位24个项目结转资金执行率低或者完全未使用。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8个二级单位未纳入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因疫情原因调减预算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数,但未同步组织调整项目绩效目标;财政绩效评价时间明显滞后预算编制时间,评价结果失去对预算编制的矫正。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问题。8个单位13个项目编制预算时未统筹考虑项目上年结转或实际工作需要,年终770.46万元统筹收回或结转下年;3个单位重复编制预算109.92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问题。8个单位12个项目综合执行率54.12%,未使用资金结转下年使用;7个单位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项目调剂,串用项目资金;6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列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11个单位19个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8个单位8个项目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自评满分或未编制绩效目标却纳入自评;17个单位61个项目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不完整或绩效指标与项目无关等问题。

            (四)财政资金管理的问题。4个单位未及时上缴结余资金57.28万元;2个单位虚列支出,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特设专户或二级单位。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扩大就业”政策落实方面。未按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对政策执行存在偏差,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或未按政策规定标准测算奖励。

            (二)教育政策落实方面。对纳入政府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缺位,5所幼儿园未达到“两教一保”的教师配备要求,6所幼儿园9名教师不具备教师资质,3所幼儿园财务管理不规范。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资产上报数据不准。11个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数据与单位财务数据不一致;10个单位资产核算不实;15个单位通过购置、调拨、置换、搭建、罚没取得的资产未入账上报。

            (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不到位。1个单位已调离人员3台笔记本电脑未收回;1个单位沉淀多年的捐赠和机构撤并转入资金未纳入统筹使用,长期闲置。

            (三)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不规范。2个单位41处出租房屋未办理国有资产经营备案手续;6个单位未经审批处置固定资产212.64万元;2个单位应上缴国有资产收益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逐步规范,建设单位基本实行了项目建设“四制”管理,但在程序执行、成本控制、项目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建程序执行不到位。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调概审批程序;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

            (二)投资成本控制不到位。3个项目未严格履行成本控制职责。1个项目违规超标准设计;2个项目超标准计取待摊费用;2个项目多计交通疏解服务费;1个项目多计监测费用3.83万元。

            (三)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合同条款制定不合理;1个项目施工工期延误;2个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确保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合理确定部门预算支出规模,科学制定绩效目标,规范预算项目执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进一步强化重大政策统筹,推动惠民措施落地生效。围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强化政策宣传和落实,构建多层次、精准化、高效率的对接通道,加强定期调度督导,统筹解决体制障碍、制度缺失等问题;部门要增强贯彻执行各项政策的责任意识,精准施策,严格标准,细化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保障基础教育等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全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统筹提高国有资源资产配置效率,对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加强研判,指导解决遗留问题;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的主体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防范国有资产管理风险,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提高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提升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强化概算编制、设计、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重要作用,确保项目建设源头管控;强化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首要责任,关注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督促和监督参建单位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全过程造价咨询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中的专业作用,确保项目决策规范、成本控制到位、价款结算及时,促进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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