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事中事后联办〔2019〕1号 | 发文日期 | 2019-09-11 09:45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江汉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汉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现将《江汉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汉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江汉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19]3号)的文件精神,全面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9年底,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基本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通过建立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约束,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事项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査,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严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二)规范透明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确保“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三)问题导向原则。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协同推进原则。落实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部门间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公示2019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按照部门职责、清单事项和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区分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制定本部门的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上传至市级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使用国家或省级随机抽查平台,并按照国家部委、省级相关部门规定抽查频次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将上级确定的抽查要求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上报市级平台备案。(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
(二)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平台。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情况,对市级平台上的机构名称、抽查事项等进行相应调整;对使用上级建设部署平台的部门,推动其与市级平台或省级平台对接,实现平台的整合融合。(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三)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区情制定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其中市级抽查事项中明确区级应该开展的必须纳入区级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四)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两库”。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调整、职能整合的情况,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动态调整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客体;进一步充实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应包括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按其业务专长分类标注,并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参与,以适应抽查的专业需要。(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五)编制完善工作手册。根据法律法规和随机抽查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完善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手册或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为基层执法检查人员实施追责或免责提供基础性依据。(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六)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根据年初确定的年度抽查计划,有序开展随机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及时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多部门职责的,适时组织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站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以监管方式创新保障经济发展健康有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部门,合理配置、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有效监管。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要有效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自工作职责。
(三)严格责任落实。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规依法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