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汉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发文日期 | 2022-05-24 11:30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江汉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汉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全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我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22]2号)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江汉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印发给你们,就有关事项和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抽查计划
本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但鼓励将更多事项和部门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扩大联合抽查覆盖面,切实减少涉企检查任务数量。确需增加或调整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过江汉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向社会公示。对本行业、本辖区重点领域突发的风险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的,发起部门可以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各抽查事项发起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部门联合抽查各项工作。
二、规范实施抽查检查
本抽查计划应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不得“平台外操作”。各计划发起部门要严格执行《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武政规〔2020〕20号)文件明确的抽查程序,会商配合部门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在平台上更新调整抽查对象库,及时发起任务,并组织协调检查实施工作,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各项抽查计划任务。
三、实行差异化监管
6月底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将全量推送至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区市场监管局、区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四、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计划发起部门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向社会公示。要强化检查结果之间互认,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五、加强督办考核检查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区各部门间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全区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加大对各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进行督查通报,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加强激励支持;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督导整改;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的,报告有关上级部门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江汉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