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汉区关于执行《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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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关于执行《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
江汉区关于执行《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全区各成员单位:
现将武汉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合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22]1号)(附后)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组织学习,明确本部门涉及的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是否属于发起部门、配合部门,并认真贯彻执行。
江汉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