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审批建字〔2021〕1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25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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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武汉中央商务区梦泽湖路(云飞路-建设大道)道路排水工程(4000亩内)项目核准的批复 |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武汉中央商务区梦泽湖路(云飞路-建设大道)道路排水工程(4000亩内)项目核准的批复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梦泽湖路(云飞路-建设大道)道路排水工程(4000亩内)建设项目核准的函》及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鄂政发[2017]25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及武汉市政府《武汉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武政规[2017]65号)、《关于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范围的通知》(武政[2017]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省工程咨询公司(鄂工咨五部[2021]186号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对梦泽湖路(4000亩内)道路排水工程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中央商务区路网建设,改善区域内交通状况,提升商务区的城市新形象,同意你公司建设梦泽湖路(4000亩内)道路排水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梦泽湖路工程范围起于云飞路,止于建设大道,本次实施范围为4000亩内,施工起点桩号0+110.507,施工止点0+534.997,道路全长424.49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该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双向4车道,车速为40km/h;水泥砼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的年限为15年;路面设计轴载为BZZ-100KN。
四、项目总投资为3036.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42.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8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20.4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5日
附表
工程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项目名称:武汉中央商务区梦泽湖路(4000亩内)道路排水工程项目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 工程 | √ | √ | √ | ||||
安装 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 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1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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