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政办〔2022〕1号 | 发文日期 | 2022-01-30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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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贯彻市第十四次和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干在实处推动走在前列,助力江汉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卓越城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逐项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要及时报告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请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二、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制订办理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承办的责任事项逐个进行研究,制订具体细化的办理方案。办理方案要明确每个责任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节点和相关责任人,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好统筹协调,制订科学可行的办理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三、加强督促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施工图”,制订“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将本季度落实进展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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