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政〔2021〕20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27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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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政〔2021〕20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江政〔2021〕20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对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变化情况通知如下:
副区长彭勇军除原工作分工外,负责市场监管、社会法治工作;分管区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机构。
副区长赫敏不再负责市场监管、社会法治工作;不再分管区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不再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机构;其他分工不变。
其他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和联系工作不变。
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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