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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5-15 14:50
        发布机构 江汉区发改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47)整改公示

        江汉区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47)整改公示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0-05-15 14:50 发布时间:2020-05-15 14:50 |  来源:江汉区发改局

        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武环督改文〔2019〕1 号)要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47)已经整改结束,现将已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武汉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铁腕治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积极开展机动车船污染专项治理,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市序号:47)

        二、整改目标

        充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促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做好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整改情况

        根据《江汉区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精神和要求,区发改局高度重视省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区发改局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区环保专班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目标客观明确、科学合理,整改措施紧盯问题、落细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快优化生产力布局,强化空间支撑。围绕“一核两纵三区四带”规划产业引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发展。

        (一)全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进展顺利。“一核两纵三区四带”产业空间布局日益清晰,服务业实现集聚发展并迈向中高端,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成效。城区功能品质同步升级,旧城改造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社会保障坚实有力,实现了城市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会事业均衡优质发展,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平安江汉”深入人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我区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全区统筹管理、协调推进、督办考核工作。2019年以来我区充分借助区位和经济优势,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和“投资武汉、首选武汉”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薄弱环节、提升整体环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狠抓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二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为着力点,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不断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2018年11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区“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提出要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将新发展理念贯彻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活力、美丽江汉。2019年6月,区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调研区发改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

        (四)探索建立江汉区产业迭代更新体系,着力解决新兴产业发展滞后问题,紧紧围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区和打造中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面对标全国先进城区,深入实际制定《江汉区智慧产业发展及建立产业迭代更新体系研究》,实现以优势产业为主要支撑建立江汉区经济持续发展的产业迭代更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新兴产业发展路径、重点和主要任务,进而解决新兴产业发展滞后问题。

        (五)以特色功能区域为载体,以主导产业为重点,以龙头企业为引擎,实现了服务业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并迈向中高端。围绕培育“四新”经济,推进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构建了支持企业发展的“1+N”政策体系。

        三是杜绝燃煤项目准入,不断压减生活用散煤消费量。我区属于武汉市禁煤区,严禁燃煤在我区运输、销售和使用。严把项目入口关,杜绝燃煤项目进入江汉区。2019年5月,区发改局召开江汉区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部署会议。2018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67.93亿元,单位GDP能耗为0.3059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5.37%,超目标1.47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为357.29万吨标煤,同比增加9.17万吨标煤,未超出能源总量控制目标9.2万吨标煤,圆满完成了市下达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四是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作。

        (六)推广使用对生态环境低污染或无污染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开展全区分散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调查,截止目前,共有24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装机容量718万千瓦。

        (七)大力推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通过对老旧小区、商场游园、党政机关及既有停车场加建充电桩,以及在符合条件的路段和商圈附近布局路边应急充电设施和商圈集中式充电站,满足新能源汽车车主出行充电需求。2019年全区新建充电桩1897个,其中直流桩161个,交流桩1736个。2019年7月,区政府办公室召开协调会,研究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协调市环投公司在江汉区次干道路边建设充电桩施工占道办证事宜。

        (八)2019年6月17日—23日在全区范围开展2019年全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6月19日低碳日当天,区发改局联合北湖街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在北湖正街设立宣传点,活动共发放低碳环保倡议书300份,各类节能宣传口袋书500份。

        (九)2019年8月,按照市公车办的要求开展公务用车加装高速ETC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公务用车已全部加装完毕,避免了车辆在高速路上因不必要停车而产生的尾气污染。2019年10月向区直机关、部门转发《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机要通信用车、城区内执法执勤用车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

        五是持续开展江汉区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岸线整治等环境问题的整改。

        (十)2019年江汉区制定了《江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重点工作清单》、《江汉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江汉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江汉区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江汉区“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江汉区2019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江汉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2019年重点任务清单》,将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整合,明确攻坚任务,统一调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十一)2019年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水环境质量状况为全区6个湖泊水质均达到Ⅳ类功能区标准,长江、汉江江汉段水质达到Ⅲ类功能区标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了全部6个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启动了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工作,确保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十二)全年完成了42家“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和医院完成2台/37蒸吨天然气锅炉开展低氮燃烧改造;完成14个加油站建设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装置。

        (十三)制定《江汉区港口码头岸线资源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17个码头的优化整治,率先在全市完成岸线整治任务。

        (十四)先后落实了长江入河排口排查工作和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工作。2019年完成了6个湖泊的排口排查和长江入河排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明确巡查责任、巡查范围、巡查频次,各级河湖长定期开展巡查管控。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7天。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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