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期:国门是如何打开的——中国对外开放的起步过程(十二)
发布日期:2019-05-23
五、充满挑战和争议的试验
对于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以及兴办四个经济特区,在党内始终存在不同声音。不过邓小平的态度很明确,他希望两省先行一步,为全国的改革开放闯出一条新路来。叶剑英、胡耀邦、万里等也很热心。1980年冬,中央调辽宁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接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轻工业部部长梁灵光为第二书记;调项南任福建省委常务书记。任仲夷和梁灵光赴任前,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万里、韦国清、姚依林、谷牧等先后接见他们,给予明确支持。当时在邓小平心目中,特区不只是深圳等四个地方,而是广东、福建全省。他对任、梁二人说:“特区不是仅仅指深圳、珠海那几块地方,是指广东、福建两个省。单搞那一点地方不行,中央讲的是两个省。你们要充分发挥这个有利条件。对于搞特区,你们要摸出规律,搞出个样子来。”胡耀邦将成都武侯祠一副对联改动一字相赠:“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粤要深思。”万里对任仲夷说:“各部的规定不符合广东情况的,你们可以不执行。”按照任仲夷的理解,中央给广东、福建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就是允许两省在执行中央政策时有灵活变通的权力,强调要想迈出改革开放的脚步,必须善于变通。
然而,两省的特殊政策肇始,就遇到经济调整的考验。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确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进一步调整。在会上,陈云、李先念、邓小平等常委讲话都没有明确两省执行调整方针可不可以“特殊”。在闭幕会上,邓小平表态:“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几个经济特区的决定,要继续实行下去。但步骤和办法要服从于调整,步子可以走慢一点。”随后,胡耀邦主持召开广东、福建座谈会,确定调整时期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步子要稍慢一点,但中央的方针是不动摇的。然而,中央和国务院一些部门生怕两省“越轨”,不少文件都加上一句:“广东、福建不例外。”两省都感到,中央还没有给自己真特殊、真灵活、真先走的东西,难以放手大干,希望中央进一步明确政策。
1981年5月27日至6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事前做了充分准备。1980年九、十月间,江泽民(时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带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广东、福建两省,深圳、厦门两个特区负责干部组成的九人小组,到斯里兰卡、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墨西哥、爱尔兰等六国的九个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考察,途经日内瓦时还邀请联合国组织十多位专家举行了两天的讨论,归国后向中央做了汇报。会议提出经济特区建设的十项政策,包括:在特区内实行与内地不同的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重可以大于内地;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给予来特区投资的外商比内地更优惠的待遇;特区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给予财政和信贷支持;允许特区银行将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作贷款;深圳、珠海两市的财政收入1985年以前不上缴(期满后又延长五年);特区的外汇收入单列,增收部分五年内不上缴(期满后又延长五年);特区的对外贸易可以自主经营,并可代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的进出口业务;等等。7月1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