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5月11日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了《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杨青辞职请求的决定》《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吴伟明辞职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最后,举行了“江汉人大”讲坛——常委会专题讲座。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继刚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华、黄莹丽、汪兆平、杨向农、洪涟、刘久利及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劲,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罗辉权,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汉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建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杨俊,区人大常委会各街(开发区)工委负责人,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城改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议程
(2018年5月11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2、审议通过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办理方案;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批准2018年区政府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决议(草案);
4、常委会专题讲座。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杨青辞去区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因杨青同志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和杨青同志的辞职申请,经主任会议研究,接受杨青同志提出辞去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现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附杨青同志辞呈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4月25日
辞 呈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调动原因,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我申请辞去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请辞人:杨青
2018年3月14日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杨青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5月11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青因工作变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杨青辞去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吴伟明辞去区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委通知和吴伟明同志的辞职申请,经主任会议研究,接受吴伟明同志提出辞去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现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附吴伟明同志辞呈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5月9日
辞 呈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本人请求辞去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常委及城环委兼职副主任职务,请予批准。
请辞人:吴伟明
2018年4月8日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吴伟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5月11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伟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吴伟明辞去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
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18年
安排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8年5月11日在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江汉区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申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刚才,区发改委张新主任受区政府委托报告了2017年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18年安排情况。会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向农同志带领财经委对2017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及2018年度安排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项目情况汇报,并与区发改委进行了沟通。5月9日,经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2017年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的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共15项;项目总投资规模13.21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性资金补助1.06亿元,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11.45亿元,募集社会资金0.7亿元。15个项目中,2项(八古墩北路、花街建设项目)已完工,9项(石桥一路、牯牛洲街、精武三路、车行道改造、汉正街排水出口主干管工程、大兴路排水维修改造工程、红领巾第二学校、汉口传奇规划中学、文体中心修缮升级及地下停车场新建项目)在建,4项(建设大道下沉段、楼宇亮化工程、唐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九中改扩建项目)在2018年内开工。另外,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为2017年年中新增项目,未纳入当年监督计划。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09亿元,全部为区级财政性资金,预计2018年底可全部完工。财经委建议将该项目纳入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
2017年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的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总体情况较为平稳,但部分项目推进迟缓。其主要是土地征收滞后、方案规划调整等原因,都不同程度影响了项目的推进进度。建议区政府要加快对在建项目的调度,按时限规定要求有序推进;对未开工项目逐个梳理,分类指导,加强督导,确保早日开工,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建设项目。
二、2018年全区共安排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14项;总投资规模11.2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性资金补助1.84亿元(3所新建校项目)。14个项目中,城建项目9项,分别是绿柳路道路排水工程、精武中路道路排水工程、马场角横路一期道路排水工程、西北湖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罗家嘴环卫车辆停保场工程、江汉路路街整治工程、常青公园综合改造提升项目、西北湖区域园林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军运会道路绿化提升项目;社会事业项目5项,分别是汉口辅仁小学CBD校区项目、武汉市第一初级中学CBD校区项目、大兴第一实验小学CBD校区项目、万松园消防站项目、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项目。目前,各个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区政府2018年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符合区委决策部署,符合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预期目标和总体安排整体可行。依照《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的办法》,经过调研,财经委建议将上述项目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
为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财经委建议应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科学统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要按照区“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决策机制,合理确定重大建设项目的范围,科学安排重大项目的年度计划。切实保障区委决策部署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落地见效。要搞好与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尽量减少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调整和临时变更。
二、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流程。按照《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单位与规划、土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按计划推进。同时,要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推动我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发挥财政对我区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按照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好预算资金,项目预算要反映项目安排的政策依据、标准、支出方向与绩效目标等情况。将建设资金的监督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确保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四、进一步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法推进项目库建设,强化规范意识、程序意识,结合我区实际,尽快修改完善《江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等配套实施办法,使资金安排更加科学、投资效益更加显着、项目管理更加规范、项目质量更加优质、城区居民更加满意,确保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8年区政府本级财政性资金
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决议
(2018年5月11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区政府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的办法》的规定,将以上项目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
江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5月11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何旭东为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青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英辉为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满春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何旭东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汉兴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英辉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湖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伟明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青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连芳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满春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二次会议情况
(会期半天)
出 席: 袁继刚 张明华 黄莹丽 汪兆平
杨向农 洪 涟 刘久利 杨小平
袁爱华 杨申芳 王书芳 李淑萍
李泽刚 方华辉 方向明 方 珺
曲 文 李 青 杨 青 杨 俊
肖 刚 吴文光 张隽波 周 勇
周智强 胡 刚 钱 斌 黄大勇
董守芝
请 假: 任恒丽 祁 飞 安晓磊 吴伟明
张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