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加强同享单车管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29第 32 号
案 由:关于协同加强同享单车管理工作的建议
理 由:共享单车进驻江汉区以来,为江汉区这一特殊区域的交通提供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促进了江汉区的各项活动开展和运行,非常适合目前推进绿色出行、绿色江汉的理念。但共享单车在江汉区的运行,除有上述优越性之外,由于管理上不够完善,也确实存在乱停乱放、僵尸车成堆、投放量过大等现象,给城市的管理增加了难度,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甚至出现了阻塞交通的现象。随着前期投放的车辆逐步进入老化期,此现象将会越来越严重。虽然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治理措施和相关规定,但是违规停放情况还是很严重,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
建 议:1、区文明办,区交管局、区城建委和各街道社区以联动方式,在辖区内不影响区内交通及区内人民生活的基础上,标记共享单车的停车区域、临时停放区域。特别是要设置失去功能自行车的停放区域,以整治共享单车随意乱停乱放问题(该问题共享单车运营方自身不具备操作能力)。
2、区交管局及区域建委协同辖区内公路局尽量多标记自行车道,使路权使用更明确化,也体现区政府在促进绿色出行理念方面的推动作用。
3、主动联系共享单车的管理运营方,建议他们在管理软件上倡导在停车点取车,单车使用者在停放、使用等信用度及积分上有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停车有序。
4、建立联络专员制度:与在我区投放量较大的两家公司摩拜和小黄车建立联络专员制度,建立沟通渠道,从后台数据中实时了解共享单车在我区存量、分布情况,以及僵尸车,损坏车辆情况,及时指导共享单车公司清理、调整车辆,同时城管部门也应通过拍照取证的方式建立僵尸车损坏车辆大量堆积区域的档案,及时通报给投放公司。
5、通过联络专员制度不能有效解决的区域,江汉区城管部门应该严格执法,坚决清理和收缴僵尸和损坏的车辆集中存放和处理,还道路通畅。
6、共享单车公司采取锁死违停人员继续骑行功能1个月、严重的1-3个月,甚至取消骑行资格,并联合交管部门对不文明骑行人员违规达三次以上采取罚款处理并公示不文明骑行人员的信息。
提案人:林 洪 武汉协和医院
刘远亮 武汉鑫达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熊 楠 区城管局
李 萍 江汉区国家税务局
郝 枚 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新华所
熊毅明 江汉区动物防疫检疫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