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我区民企“第二代”成长为“创二代”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29第 80 号
案 由:关于引导我区民企“第二代”成长为“创二代”的建议
理 由:江汉区民营经济历经30多年的发展,已占据全区经济的半壁江山,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大多数民企已逐渐移交接力棒给“第二代”来经营管理。作为民营企业家“第二代”,大多在上世纪80年代后出生,从父辈手中接过企业和财富,既可称为“年轻一代”,又天然地被人叫做“富二代”。能否接好班不掉棒,能否把父辈的企业和财富发展壮大,既事关民营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更关乎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需要得到各方支持和培养。
建 议:1、区有关党政部门要将民营企业家“第二代”的引导培养纳入议事日程,加强调研。制定规划和工作方案,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的要求落到实处。
2、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等经济管理部门将扶持、支持、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纳入工作安排,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定期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以“亲清”的政商关系来促进和帮助民企发展壮大。
3、区有关党政部门要将引导培养“第二代”成长为创业创新的“创二代”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从工作、学习、生活和政治培养上来关心、引导“年轻一代”逐渐成长。
4、区工商联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每年组织“年轻一代”企业家去高等院校培训进修,帮助他们更好的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
提案人:王勃 天朗实业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