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截止11月7日上午9时,全区累计清查单位(包含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25626户。单位数与税务正常户比为84.38%,其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街道:民权街125.89%、满春街120.17%、花水街112.65%、民意街104.83%、前进街100.63%、商务区92.92%、唐家墩街88.37%。单位数与三经普比为138.65%,其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街道:花水街190.18%、开发区173.33%、汉兴街172.45%、唐家墩街146.58%。
全区累计清查个体户49009户,占三经普个体户数的97.61%,其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街道:开发区338.89%、新华街132.07%、常青街120.99%、民意街112.78%、唐家墩街110.34%、北湖街103.96%、花水街100%。
全区累计新增入库“四上”单位215户,其中:万松街45户、常青街28户、商务区25户、唐家墩街22户、新华街21户、汉兴街20户、开发区14户、花水街9户、北湖街8户、民意街7户、满春街6户、民权街5户、民族街3户、前进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