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截止11月5日上午9时,全区累计清查单位(包含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25259户。单位数与税务正常户比为83.17%,其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街道:民权街125.26%、满春街119.75%、民意街104.57%、前进街100.63%、商务区92.18%、花水街91.42%、唐家墩街90.36%、北湖街84.36%、汉兴街84.25%。单位数与三经普比为136.67%,其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街道:开发区173.83%、汉兴街172.77%、花水街154.34%、唐家墩街149.88%。
全区累计清查个体户47226户,占三经普个体户数的94.06%,其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街道:新华街131.56%、常青街112.91%、民意街112.56%、北湖街103.99%、开发区103.33%、唐家墩街102.72%、花水街99.55%。
全区累计新增入库“四上”单位183户,其中:万松街37户、常青街25户、唐家墩街23户、商务区23户、新华街17户、汉兴街11户、开发区11户、花水街8户、民意街7户、北湖街7户、满春街6户、民权街4户、民族街2户、前进2户。